关于下达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塘沽劳务外包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业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和实施办法。省直各部门制定的重点专项计划经省计委审查后,报省政府审定并下达;行业计划报经省计委审定后,由省计委和各部门联合下达。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01年2月19日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目 录 一、发展环境 (一)经济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面临问题 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奋斗目标 三、结构调整 (一)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二)加速城市化进程 (三)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四、信息化 (一)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产业化 (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 (四)积极推动社会信息化 五、基础设施 (一)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 (二)建设以自来水直接饮用为目的的分质供水网 (三)建设液化天然气主干网及相关工程 (四)完善电源和电网建设 (五)建设广州、深圳地铁工程和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 (六)建设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中心的航空港体系 (七)建设以枢纽港为中心的港口体系 (八)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九)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监管机制 六、体制创新 (一)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 (二)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四)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 七、外向带动 (一)增强适应国际经济新形势的能力 (二)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三)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 (五)拓展粤港澳台合作领域 (六)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 八、科教兴粤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九、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二)综合治理环境污染 (三)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 (四)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五)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十、社会发展 (一)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三)充实基本公共服务 (四)加快依法治省步伐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001年到200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期。“十五”时期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奠基期,也是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经济体制的完善期,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新形势的过渡期。“十五”计划是我省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十五”计划包括计划纲要、重点专项计划、行业计划和地区计划。本纲要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编制的,是今后五年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计划,计划指标总体上是预期性、指导性的。 一、发展环境 (一)经济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当前,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以跨国公司全球购并为主要特征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国际分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国内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显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进入解决深层次矛盾阶段;经济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日趋国际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网络信息、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的重要登陆点;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经济环境的这些变化,既使我们面临更多的挑战,又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 (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面临问题 “十五”时期,全省大力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着力消除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有效增长,全省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继续居全国首位,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完成了“九五”计划的各项主要任务。 1、国民经济稳定增长。预计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9506亿元,年均增长1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973元,约合1563美元(按8.3元:1美元折算,下同);三大产业比例由1995年的15.1∶50.2∶34.7 调整为10.4∶51.1∶38.5。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进程加快,依法治省初见成效。 3、“科教兴粤”成效显著。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继续居全国领先地位。预计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4.7%,比199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全省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1.35%。 4、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继续优化,外商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建立了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制度。预计2000年外贸出口919.2亿美元,年均增长10.2%。外商直接投资维持在较高水平,五年累计达598亿美元,是“八五”时期的1.84倍。 5、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九五”期末,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9.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85公里,分别是1995年的1.15倍和3.3倍;电话普及率达38.8%,比1995年提高26.7个百分点;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6.2%和96.6%;发电装机容量达3185万千瓦;五年修建、加固江海堤围2117公里。 6、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预计200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5年的12.4‰降为10‰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54元,年均实际增长分别为3.9%和4.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19.5和22.4平方米;人均用电1739千瓦时;有60个县(市、区)实现小康;城市化水平达31.5%(按户籍人口计算);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6平方米,环境综合指标达73分;平均预期寿命达75岁。 未来五年我省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比“九五”中后期有较大改善,但也面临以下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产业结构尚需大力调整。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产业组织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和水平不高,农业产业化仍需加快步伐。 ——体制改革在某些方面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有待完善;一些行业的垄断格局尚未打破;现行部分法规还不适应加入WTO的要求;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依法治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问题突出,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律、经济手段的现象比较普遍,软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人口增长压力大,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高层次人才不足;劳动就业、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城镇的规划与管理亟待加强;江河污染加剧,大气污染严重;非法占用耕地现象尚未得到遏制,人地矛盾日趋突出。 ——区域发展不平衡。山区及贫困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拉大,脱贫奔康工作仍需加大力度。 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创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目标、总任务统揽全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继续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增创体制、开放、产业、科技四大优势,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实现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二)奋斗目标 经过“十五”时期的努力,全省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居全国前列,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步伐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水平较大提高,不同类型地区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对外开放上新水平。科技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生态环境较大改善,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有新进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居全国前列。国内生产总值达16300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20000元(约合2410美元),年均增长7.7%。 ——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分别为3%、9.5%、9.5%,三大产业比例达到7∶51∶42;所有制结构进一步完善;地区经济布局趋向合理;城市化水平达40%以上。 ——社会需求稳步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8%;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略有增长。 ——科技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每万人从事科技活动人数达26人;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70%以上;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16%。 ——生态环境较大改善。环境综合指标达到80分,其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7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均达25平方米左右;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平均预期寿命75.5岁。 实现以上奋斗目标,必须把发展作为主题,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努力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 三、结构调整 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积极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逐步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切实加强第一产业,大力培育不同产业融合渗透的优势产业群,提高产业的整体素质。 1、优化提高第二产业 大力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发展电子信息、电器机械和石油化工三大新兴支柱产业,改造提高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汽车、医药、造纸、环保等一批有潜力的产业。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作为我省经济的第一增长点,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新兴支柱产业为支撑的工业体系。 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数字通信及网络设备、数字视听产品、光纤设备、激光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文操作系统、信息平台、信息检索、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软件、生产与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系统集成与智能软件等。 生物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细胞工程、蛋白质及酶工程、荧光PCR(多聚酶链反应)诊断、基因芯片诊断、发酵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新型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生物制药、基因工程、海洋药物、药物新剂型等医药技术的研究开发,大力推进中药现代化。 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自动控制系统及装置、数控设备及精密机械、智能化仪器仪表及设备、电子医疗器械、城市轨道智能交通及信息系统等。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工程塑料、精密合金、特种板材、电绝缘高分子、高强抗阻燃纤维、超细粉体及纳米、功能陶瓷、稀土等新型材料。 加快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继续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催生一批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全省各地首先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全面关闭污染环境的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炼油厂、小纸厂、小火电厂、小炼钢厂和小煤矿等。 2、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抓住我国加入WTO的机遇,加快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扩大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和民资的领域,规范第三产业的市场秩序,形成第三产业开放和发展的新格局。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速信息技术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辐射和渗透,推动产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和网络大众化。 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建立信用制度,发展票据贴现市场,争取国内外有实力的金融企业在广东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金融安全监管体系。开辟和扩大城乡保险业务。 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着力培养一批集价格形成、调节供应、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重点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网上销售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形成现代化物流网络;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旧货业、租赁业、拍卖业等新兴流通业;培育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现代化大型商贸企业。 突出抓好旅游业。发挥我省岭南文化、亚热带风情、滨海滩涂、餐饮购物、经济特区等旅游资源优势,精心包装,大力推介,形成一批名牌景点和旅游线路;充分利用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旅游区。完善旅游管理体制,适应旅游业的扩大开放。 推进社会事业部分领域的产业发展。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的非公益、非福利部分推向市场,使其建设和营运的成本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并逐步形成产业,成为第三产业的新增长点。 大力发展中介和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法律、会计、审计、科技、人才、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全面推进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住宅小区,培育住房消费市场,发展房产二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业务,规范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 3、切实加强第一产业 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继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水平。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28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和17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粮食播种面积,大力发展优质稻;积极发展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出口创汇农业,重点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水果、蔬菜、花卉、药材等优质经济作物和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节粮型畜禽;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大力推进海洋综合开发,重点发展远洋捕捞和海水养殖,建设一批海洋渔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海洋开发试验区。 推动农业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兴农。切实加强优质农林作物、畜禽、水产品品种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大力推广现代集约化种养、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农产品贮藏、运输、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技术研究和推广。 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大力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在产供销和农业科研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储藏、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出口销售网络,培育农业品牌,推广连锁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现代化装备水平。巩固完善商品粮基地和“三高”农业基地,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和雷州半岛南亚热带农业示范区。 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农业承包关系,实现土地管理法制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机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增强农村经济实力。 (二)加速城市化进程 建立以广州、深圳为龙头,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到200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40%以上,其中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达60%左右。 1、强化中心城市地位 因势利导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发展形成若干个百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一批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珠江三角洲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宏观调控,科学定位,实现功能互补,发展成现代化城市群;培育形成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市群和以湛江为中心的粤西城市群;韶关、清远、梅州、河源、云浮等市的城区要成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中心。 2、把发展小城镇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途径 以“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扩张为主、新建为辅、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为方针,加快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优先发展300个左右区位条件好、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城镇作为中心镇,使之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把繁荣城镇经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建设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试行建制镇的调整和重组。 3、加强政府对城镇规划和建设的管理 调整完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按现代化的要求划定都会区、城镇密集区、产业开发区、生态敏感区、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性功能区。加强城市市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对城镇总体规划审批,实行省管到县,市管到镇,县管到村。按照“划分事权、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依法行使在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权限。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严格控制城市的容积率,适度超前地配套完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强化城镇的金融、商贸、信息、旅游、房产、文化、教育、卫生、社区以及社会保障等服务功能,旧城改造原则上应保留旧城格局,不应盲目大拆大卸,实现城镇的绿化、美化、净化,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生态环境。 4、建立和完善推进城市化的运行机制 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加大政府对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按规定收取的各项城建税费全部用于城镇的建设和管理;利用外资和民资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部分实行有偿使用;国有存量土地收益的大部分用于城镇建设。 改革土地流转使用制度。大力推行在较大范围内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土地置换政策,引导城镇建设用地相对集中,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改革户籍制度。广州、深圳实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户口政策,主要吸纳高层次人才。其他大中小城市用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依次放宽准入条件,凡在县级市市区及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 (三)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按照“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方针,发挥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我省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的发展步伐。“十五”期末,广州、深圳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迈出更大步伐,东西两翼地区达到宽裕小康水平,山区全面实现小康。 1、广州和深圳 广州、深圳两市要充分发挥优势,强化科技、教育、文化、信息、金融、商贸、交通和旅游的区域中心地位,特别要成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核心基地,努力建设成为在全省发展中起龙头带动作用,在国内城市发展中居前列,在国际上影响大的现代中心城市。 2、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 围绕2010年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加快从工业化中期向后工业化的过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上新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力争把这一地区建成以电子信息产业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国际经贸的重要基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先行区和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3、东西两翼地区 以增强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为总任务,以调整经济结构为契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三高”农业、特色工业、海洋产业、旅游业和商贸流通业,壮大经济总量。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兴办工业园区,广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工业化水平。加强基础设施特别是水、电、路的建设,注重保护和利用水资源,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 4、山区和贫困地区 山区和贫困地区要发动群众,自力更生,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总任务统揽工作全局。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形成一批农业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二是加快工业化进程,因地制宜发展适合山区生产力水平的经济项目,创造条件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转移和辐射,走优势资源开发、深度加工增值的路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吸引外资开展“三来一补”,改组改造基础较好的国有企业。三是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四是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围绕旅游线路配套完善山区公路网。五是着力改善山区投资软环境,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对科技人员和干部的培训。 贫困地区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中心,继续巩固行政村的“四通”(通机动车、通电、通邮、通电话和电视)和农户的“四个一”(有一块“保命田”、输出一个劳动力、挂上一家农业龙头企业、学会一门实用技术)工程,确保到2003年全省16个贫困县实现脱贫目标。 5、加大对山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加大省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和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安排东西两翼和山区地级市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确保通往韶关、梅州、河源的高速公路2003年建成通车。对山区县、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国道、省道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在“八五”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25%、80%和100%。继续贴息支持山区县农业开发和小水电建设。继续实行对山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和挂钩扶持,扩大对口扶贫领域,积极推动科技、教育、卫生和生态扶贫。 制定产业政策,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促使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山区和两翼地区转移,在山区和两翼地区布点建设一批大型水泥厂和燃煤电厂,同时注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有条件的山区建立省级出口加工区和旅游度假区。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的经贸洽谈会制度。 四、信息化 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大力推进信息产业化、产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到2005年,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1%,网络用户超过1000万户,企业上网率达60%。 (一)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产业化 高起点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实行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攻克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重点推进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高性能计算机、系统软件、超高速网络系统、新一代移动通讯装备和数字电视系统等核心信息技术的产业化,抢占信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以市场为手段,以资本为纽带,整合省内资源,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逐步形成具有自己品牌的整机生产能力。通过提高研发经费提取率、加快设备折旧、面向国内外直接融资、以市场换技术等措施,将初具规模的信息技术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著名品牌、在国内占有一定市场比重、在国际占有一席地位的信息装备制造企业和软件企业。重点建设好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广州、深圳、珠海等地信息软件园,并在全省信息产业发展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企业主体、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信息网络向综合化、宽带化和智能化发展。建设连接地级以上市、10千兆/秒以上速率的宽带光纤主干网,配套完善各市的局域光纤网,建立公共服务网和专业网,逐步实现信息网络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并进入办公室、家庭。推进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特别是区域网和用户接入网。 (三)全面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 加快信用制度、质量监督、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等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逐步实现产业信息化。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认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发展银行卡、网络银行、在线证券交易和其他以网络为基础的金融服务,推进商贸、保险等领域的电子交易。 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传统产业生产和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借助企业资源计划、计算机集成制造和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系统,推进企业实现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等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建立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产品交易、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四)积极推动社会信息化 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数据库、公益性信息资源交换中心和资源服务虚拟网。推进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的计算机及网络的应用程度,在各类学校普及计算机和网络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面向居民生活提供丰富多彩的信息产品和网络服务。重点建设政府信息网、科技教育网、新闻宣传网、社会保障网、社区服务网、政法信息网和数字图书馆等。 五、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重点加强高速公路网、信息网、分质供水网、天然气网、电网、地铁、轻轨、航空港、海港等“五网、两铁、两港”建设,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整体效益。“十五”期末,新增公路通车里程5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50公里,新增铁路312 公里,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2亿吨,机场旅客吞吐量达2682万人,航空货运量达60万吨;固定电话用户达到200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300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65%;新增电力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新增500千伏输电线路1700公里。 (一)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 加大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实现2005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形成连通全部地级以上市、连接周边省区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加快以国道、省道改造为主的区域干线公路建设,形成市到县通一、二级公路,与高速公路网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干线公路网,提高公路运输整体效益。重点建设京珠线韶关小塘—广州—番禺坦尾、同三线汾水关—汕头和开平—阳江—茂名—湛江、惠来—普宁—揭阳、惠州—河源、汕头—揭阳—梅州、三水—肇庆—云浮、广州—惠东、渝湛线遂溪—山口、梅州—河源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深港西部通道建设。继续开展珠海至香港大桥工程的前期研究。 (二)建设以自来水直接饮用为目的的分质供水网 在珠江三角洲及其他有条件地区的城市,有计划地建设将自来水加工后直接饮用的居民小区分质供水系统,解决1000万人口直接饮用水供水问题。条件成熟后与新丰江等优质水源的输水主管道连接,逐步形成城市分质供水网。研究和制定本省直接饮用水水质标准。 (三)建设液化天然气主干网及相关工程 在珠江三角洲规划建设总长度508公里的液化天然气输气主干管线,“十五”期间建设一期工程327公里,向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城市的居民、商业和工业供气;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燃气电厂。 (四)完善电源和电网建设 继续实行电力建设适度超前的方针,在贯彻国家“西电东送”战略,积极吸纳西南各省电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建设大型骨干电厂,加大淘汰小火电机组力度,实现“以大顶小”。加快发展燃气电厂、蓄能电站,积极稳妥发展核电,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广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积极推进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五)建设广州、深圳地铁工程和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 加快广州地铁二号线、深圳地铁首期等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广州地铁三号线、深圳地铁二期。规划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衔接港澳的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近期建设广州至白云国际机场、广州至佛山—顺德—番禺城际快速轨道项目。继续建设粤海铁路广东段、京九铁路龙川北至常平段复线,改造广州铁路枢纽,开工建设广深四线等工程。 (六)建设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中心的航空港体系 加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巩固广州白云机场作为国内的国际航空中枢地位,形成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枢纽机场,深圳、汕头、珠海、湛江等机场为干线机场的民用航空运输体系。继续开展潮汕机场的前期工作。 (七)建设以枢纽港为中心的港口体系 继续发展和完善广州港、深圳港、汕头港、湛江港、珠海港等枢纽港口,重点发展大型集装箱专业化码头和集装箱运输系统,带动支线港口的发展。加快沿海枢纽港口航道整治,开辟深圳铜鼓航道,建设以西江水运主要通道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千吨级以上航道为骨干、五百吨级航道为基础的航道网。 (八)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继续抓好北江大堤、十大堤围和重点江海堤围的除险加固和安全达标工作,提高西江、北江、东江、韩江、榕江、鉴江、漠阳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能力,综合整治珠江八大出海口门。加快完成现有大中型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和灌溉配套工程。加快雷州半岛西南部治旱工程和东深供水四期工程建设,开展乐昌峡、高陂水利枢纽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潮汕水利枢纽工程。到2005年,全省大中城市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大江大河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的标准。 (九)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监管机制 建立区域性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益。实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分类管理,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基础设施的投资领域,通过推行特许权经营、转让已运营项目经营权等方式,吸纳民间投资和国外投资。全面实施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监理制及稽查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规范经营性基础设施的收费管理。 六、体制创新 大胆探索,深化改革,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 按照“调整布局、有进有退、加强重点、优化结构”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通过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使国有资本向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中,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推动支柱产业、先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壮大骨干企业规模,提高效益,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把发展非公有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对非公有经济参股股权比例不作限制,引导私营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 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打破市场壁垒、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重点规范发展资本、产权、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完善交通、电力、通信、信息、旅游、中介服务、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规则。依法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在基础性、公益性服务行业的价格调节机制,全面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理,放开竞争性行业的价格,促进良性竞争。 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要求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等中介机构在制定技术标准、行业规划、协调服务、自律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依法查处和制裁经济领域各种违法和侵权行为。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以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全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以产权为纽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省、市、县各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各地可根据实际组建若干个资产经营公司,对实力强、有发展后劲的大型企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全面建立起以“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按公司制改组的步伐。通过“三改一加强”,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一般企业应通过股票上市、外资入股、企业相互参股、收购兼并等多种资产重组形式,改造为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中小企业优胜劣汰机制。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领导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逐步推行经营者年薪制或持股经营,试行期权和红股奖励。向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建立国有产权代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按产权关系逐级建立企业经营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四)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新体制,加强政府对全社会的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政府审批制度,基本完成政府主要经济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审批向核准和备案的过渡,减少行政手段,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控经济活动。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增加政策和办事程序的透明度。 健全财税管理体制。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及省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集中支付制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落实财政债务偿还计划,建立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防范财政风险。 改革投融资体制。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投资。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间接调控的投融资体制,对企业以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竞争性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审批、概算控制、预算结算、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约束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发展证券市场直接融资。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政府行政和执法行为,重点解决取褒乱”;建立和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重大决策咨询评价制度。 七、外向带动 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积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并举的开放战略,建立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十五”期末出口总额达135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稳定增长。 (一)增强适应国际经济新形势的能力 改进政府对出口产业的支持方式,规范涉外经济活动,有效地运用WTO的保障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提高参与国际商务的效率、水平和权益保障能力。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国有外贸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步伐,积极探索建立技工贸结合的外贸公司和中外合资外贸公司,推动外贸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和连锁集团联合经营。加快培养通晓国际经济和WTO规则、各国商业法规及贸易技术标准的人才。完善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制度,密切与世界经济的联系。 (二)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实施科技兴贸,推行品牌战略,坚持以质取胜。加大对传统出口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完善贸易方式,规范加工贸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加工贸易,扩大一般贸易出口,推动技术和服务贸易出口。巩固港澳台和东南亚等传统市场,扩大美国、欧盟、日本等重要市场,拓展东欧、俄罗斯、大洋洲、非洲、南美及中东等新兴市场,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增加高技术、关键设备和资源性产品进口,大宗产品和重要资源实行进口多元化。 (三)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利用外资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稳妥利用国外贷款。拓展外资来源,继续积极引进港、澳、台、侨的投资,重点吸引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和大财团的直接投资。积极推行产权转让、海外上市、BOT等多种利用外资方式,提高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出口信贷等的利用效率。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海洋产业、基础性交通产业、开发性农业、出口产业、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等。加强与跨国公司多领域、多形式的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到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技术开发中心。继续办好各类开发区、加工区和保税区,充分发挥其创新、先行的功能。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逐步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 鼓励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跨国经营,按市场经济规律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使之成为“走出去”的主体,并加强与国外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实现融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际化。推动以技术和设备为资本输出的境外加工贸易,在主要目标市场或其周边成本较低的国家投资建设组装厂,带动中间产品出口;鼓励企业以参股等方式,投资出口国市场的分销、零售环节,利用当地的销售和服务网络扩大产品出口;支持优势企业在海外进行国内短缺资源的开发;促进商贸企业在海外建立销售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国际服务贸易。制定鼓励“走出去”的有关规则和扶持政策。 (五)拓展粤港澳台合作领域 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巩固发展粤港澳在商贸旅游、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合作,扩大在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教育、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完善粤港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粤澳高层会晤制度,提高合作层次。继续推进对台招商和对台贸易,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三高"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发挥广东侨胞众多的优势,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 (六)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企业主体、共同发展"的方针,扩大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合作,尤其要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进行生产能力和企业组织的跨地区转移、调整和联合,鼓励企业以品牌和技术等无形资产参与外省的资产重组,建立新的生产基地,实现就近生产和销售;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在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与合作。 八、科教兴粤 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加快各类人才的培养和聚集,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以建设教育强省为目标,重视抓好幼儿教育,巩固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相互沟通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种学习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十五”期末,全省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0%以上;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16%,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115万人左右,初步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重点建设一两所世界知名的大学,一批学校进入全国同类型学校前列,发展一批重点学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迅速发展;推行劳动准入制度,建立覆盖全省广大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以科学文化教育为基础、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改革课程、教材和专业设置,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课程体系;改革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高等学校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优化师资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健全以省政府统筹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整理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和整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制定和完善社会办学的准入规则,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扩大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合同聘任制,完成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优化高等学校布局、层次、科类结构,支持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联合办学,吸引国内外名牌大学来粤合作办学和科研,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建立大学园区。 建立多元教育投资机制。确保政府在教育投入中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要提高1—2个百分点,市、县财政也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实现全省财政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4%的目标。运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教育融资能力。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非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的多种收费模式。实施教育保险和助学贷款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继续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省研究开发的骨干力量;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合作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使其成为我省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扶持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使其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大企业兼并、联合科研机构,增强企业科技开发实力。 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依托作用。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选择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面向社会招标,开展联合攻关;择优建设和扶持一批开放性的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基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以专职或兼职的形式创办或受聘于企业。 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发应用型的科研机构要逐步由事业法人转为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的科研机构要调整结构,消除低水平的重复设置和重复研究,并以应用研究为重点,逐步成为全省中长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的骨干力量;咨询服务型的科研机构要走向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依托,逐步形成社会化的科技服务网络。 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基地。继续办好现有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虚拟大学园”和高新技术成果中试基地,并以此为依托聚集一批人才、科研成果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研究开发中心。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机制。稳步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各级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长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1.5%;制定风险投资扶持政策,发展民间风险投资机构和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市场,鼓励国际风险投资机构来粤设立风险投资公司,鼓励组建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完善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国内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市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上市公司重组。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在加快人才培养的同时,积极引进人才和合理使用人才,形成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新机制。制定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人才创业发展的环境,使我省尤其是广州、深圳等地成为聚集国内及海外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有条件的企业采取期权制、年薪制等分配方式,促进利益分配向高技术、高技能和高级管理人员倾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人才的所有制和身份界限,减少人才流动的审批环节,加快与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的人事、劳动用工、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高度重视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领导人才。 九、可持续发展 加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力度,推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耕地保有量为32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5%以上,生态公益林达340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4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全社会环保投资占GDP比重达2.5%以上。 (一)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户生产、生活保障机制和节育技术服务体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巩固和发展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重点抓好农村、城镇个体户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 (二)综合治理环境污染 加快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突出抓好防治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加大重点污染地区、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综合整治珠江、淡水河、观澜河、岐江河、榕江、练江、枫江、小东江、东莞运河、天沙河、汾江河等。加快县级市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实行二氧化硫、工业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综合防治,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立项建设燃煤电厂,已建的火电厂必须限期解决脱硫问题。强化机动车尾气的综合治理,制定严格的尾气排放地方标准。 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和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逐步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的市场化、产业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估、综合决策、公众参与以及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省环保监测网和环保区域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域下游地区对上中游地区环保的补偿制度。 (三)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禁无计划批地和越权批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千方百计保护好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和漠阳江等饮用水源。加快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巩固绿化成果,加强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注重对海岸带、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的保护,控制近海捕捞,建立一批天然渔场保护区和海洋保护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重视珍稀物种的保护和利用。依法做好水、土地、森林、矿产、海洋等重要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健全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和跨地区利益平衡机制。加强供水和节水的管理,实行自来水用量超标水价递增制度。 (四)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建立和完善防汛、防旱、防风的“三防”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加强气象减灾、农牧业减灾及防震减灾工作。重点建设防灾减灾的预警、信息及指挥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珠江流域气象、水文防洪减灾系统,地震监测预报、预防和救援系统,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系统等工程。 (五)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健全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建立和加强各级动员组织机构。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建设一批平战结合、军民兼容项目,充分发挥经济与军事双重效益。重视军民两用技术、军民兼容高科技项目和产品的开发应用,为战时军品的研制、生产和动员奠定基础。加强国防动员法规建设,使国防动员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十、社会发展 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建设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努力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一)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确立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在因地制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挥其就业主渠道的作用。积极推行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临时工以及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举办生产自救型经济实体。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劳动保障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依法推行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进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工作,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营运和管理机制,完善地税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办法,通过提高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用出售国有股权的部分收入补充社保资金,允许破产企业变现国有资产补缴社保费等措施补充社保基金,增强社保基金的支付能力。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制。大力发展以个人自我保障和家庭互济为主、集体共济、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全面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的社会化进程。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机制,进一步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别要重视解决特困群众在子女上学、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社会互助,发展慈善事业。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康复和就业。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扩大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取缔非法收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发挥财税的再分配功能,合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阶层收入关系。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扩大农村经济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在全面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加快培育住宅、汽车、信息等消费热点。拓展文化、教育、旅游、保健、体育等消费领域,丰富居民生活内容。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等新的消费方式,取消不合理的税费及其他限制消费的政策。 (三)充实基本公共服务 逐年增加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巩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成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尤其要重视提高自来水普及率,降低婴儿、孕产妇死亡率和传染病发病率。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整顿医药市场,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继续实施文化事业的“南粤锦绣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善,融科普教育、知识传授和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文化阵地,重点建设广东科学中心、中山图书馆改造等工程,加大对农村文化场馆的投入。在报纸期刊、图书出版、广播电视、音像制品、多媒体等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大型企业,形成文化支柱产业。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竞技体育。重点建设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广州体育馆等工程,承办好第九届全运会。努力开拓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群体培训、用品生产与销售等体育市场,组建各类体育俱乐部以及体育物业管理和经营等产业实体。 加强基层组织、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管理、社会化服务、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四)加快依法治省步伐 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着重抓好国有资产管理、股份制改革、科技教育、城市规划管理、规范经济秩序、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法制建设;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完善我省现有的法规规章。落实依法行政,把全省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活动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广泛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从严治政。保证公正司法,建立和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的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从法律上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大力推广法律援助制度,保证社会弱势群体能够获得法律保护。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依法强化各项治安行政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人民,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继续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引导全省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努力在全社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大力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的道德风尚。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宣传教育,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封建迷信、伪科学和反科学的思想行为。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新水平。 附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重大建设项目 附件: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个五年计划重大建设项目 广东省“十五”计划重大项目安排说明 一、“九五”重大建设项目情况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特别是1998年以来,我省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加大投资力度、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集中力量,加快了以基础设施为主的重点项目建设,一大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九五”时期,我省规划安排重大建设项目80项,“九五”期间投资1800亿元。目前“九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大部分已付诸实施,已竣工投产约40项,其余项目结转“十五”实施,至2000年底预计完成投资约1600亿元。“九五”建成投产的重大项目主要有:茂名乙烯、广州地铁一号线、飞来峡水利枢纽、珠海电厂、湛江电厂、珠江钢厂、广东50万伏输变电工程惠汕及江茂线、梅坎铁路、佛开高速公路、深汕高速公路、广珠东线等;在建结转“十五”续建的重大项目有:京珠高速公路、汕梅高速公路、广州地铁二号线、深圳地铁等;一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将在“十五”实施,主要包括:广州白云机场、台山电厂等。 二、“十五”计划安排情况 “十五”时期,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省将继续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初步规划,“十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率约为33%,固定资产投资约为20000亿元。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我省将继续建设一批对我省社会、经济、环境整体协调发展和增强后劲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项目,建设的重点是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工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同时,加强农业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计划重大项目计划安排的原则是: 1、对我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地区、跨行业,协作条件要求高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2、需要国家、省重点协调的重大项目; 3、能够较大地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劲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重大项目; 4、对全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项目; 5、适当安排对山区和两翼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初步安排“十五”期间规划建设重大项目148项,总投资6578.0亿元,至2000年底,预计完成636.1亿元,“十五”投资4913.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3项,“十五”投资1153.1亿元,新开工项目101项,“十五”投资3760.5亿元;安排预备项目4项。 按行业分: 交通项目24项,总投资1142.0亿元,“十五”投资810.6亿元; 能源项目21项,总投资1607.8亿元,“十五”投资867.2亿元; 工业及科技项目38项,总投资2064.9亿元,“十五”投资1910.9亿元; 农林水项目15项,总投资359.5亿元,“十五”投资206.3亿元; 城建项目23项,总投资1081.4亿元,“十五”投资900.2亿元; 社会发展项目25项,总投资269.7亿元,“十五”投资204.8亿元; 粮库建设项目2项,总投资13.5亿元,“十五”投资13.5亿元。 在区域布局上,注重珠江三角洲以外的山区及两翼地区的发展,规划山区及两翼地区项目45项,“十五”计划投资约1020亿元。 三、初步测算,“十五”计划投资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300亿元,省财政投资50亿元(不含电力项目资本金),省专项基金220亿元,市县投资680亿元,企业自筹1050亿元,银行贷款1773.6亿元,利用外资840亿元。部分项目资金来源是意向性的,仍待进一步落实。 四、本项目计划是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的,是预测性、指导性计划,主要体现政府对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的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导向,不作为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批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