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塘沽劳务派遣工作交接是人事部门一项频率较高的常规工作,是员工离职、岗位调动和交接班工作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要确保工作交接流程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因此,如何做好工作交接,对于HR来说就十分重要。 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但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用人部门在面对员工离职时,还是会遇到颇为头痛的问题。 员工按照程序离职后,尚有多项工作未能完整交接,接手的新人也不能尽快熟悉新岗位工作,进而导致关键客户流失、重要工作遗漏、珍贵资料丢失等一系列问题出现,从而诱发劳动风险。 那么应如何避免发生争议呢? 01 离职交接的内容 交接内容可以分成两部分: (1)办公用品或是属于公司财产物品的交接(比如电脑、电话、文具等) 对于实物交接工作,很多公司会用一张离职交接单来完成。 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员工把实物交还给相关部门。 比如电脑还给IT部门,电话文具交还给行政部门。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收到交还的物品后,清点完毕,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 (2)具体岗位工作内容的交接 大致包括以下三项: 常规工作内容有哪些大类,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当下正在处理的工作进程如何,哪些快完成了,哪些内容需要进一步跟进; 与工作有关的外部客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2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如果员工劳动合同还未到期,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工资。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 03 交接工作应尽快准备 一旦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后,交接当中的一些工作公司就应着手准备了。 一般情况下,如单位不收辞职信,劳动者可选择用快递方式。 用人单位不接收或是“不批准”辞职信,实际上是对用人单位自己不利,如果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后离职,之后又回来起诉用人单位,则属于劳动关系解除不明,用人单位则很可能面临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利后果。 此外,如果劳动者决定要辞职,也不在乎经济补偿金,在单位“不批”的情况下,选择直接离开,若单位以其旷工等为名将劳动者“开除”,则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所以,公司规定的提前一个月申请,其实重在让员工有个离职要提前申请的意识,并不能限制员工的辞职。 如果真有员工离职了,建议首先和员工积极沟通,完成交接工作。 原则上只要完整的将工作交接完即可,将各项工作明细列清楚,都有交接人。 不要存在一个月后才能让该员工走人的想法,只要交接完,剩余的天数可采取让其请假的方式解决,到最后一天来正式走单即可。 04 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在与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时,可以采用如下顺序: 1,按照各个需要交接的部门顺序,要求员工依次作交接,并且应在按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的规定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2,列出详细具体的交接清单,参与交接的人员签字确认,最好在员工入职时,对员工从企业领取的物件登记造表,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其交出的资料的完备性与真实性,并对有关数据负责。 05 出具离职证明应注意 劳动者履行了法定义务办理了工作交接后,用人单位亦应该履行法定义务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 离职证明包含内容要明确 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内容要符合规定,应当写明劳动者工作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后,应当及时出具离职证明。 若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或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06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依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该条可以看出,员工离职时办理工作交接是其法定义务,而且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在前,企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在后。 07 员工不办理交接怎么办? 若员工拒不配合办理工作交接,建议用人单位最好通过与其协商的方式处理。 虽然扣留工资或经济补偿金往往是有效督促员工配合办理工作交接的有效手段,但该方式涉嫌用人单位违法。 如果有必要,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法院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离职员工拒绝或消极办理工作交接的行为,企业最好确认交接的事实,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 最后,不交接工作离职还是存在一定风险,不论从职场发展角度,还是法律风险角度,还是应该做好工作交接。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之气,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离职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不交接工作,公司可以延后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此条明确,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总而言之,员工没有做工作交接离职,不能不发工资,但可以暂缓发放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如果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追偿。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