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22〕1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劳务派遣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8日 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基础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工作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人口发展 第一节 保持国家中心城市人口势能 第二节 激发城市人口发展活力 第三节 塑造人口空间新格局 第四节 构建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第四章 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第一节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大力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提质 第三节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 第五章 就业与收入 第一节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 第二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体系 第三节 以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以“互联网+”推动精准就业服务 第五节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型劳动关系 第六节 多措并举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第六章 公共教育 第一节 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发展 第三节 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 第四节 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育人体系 第五节 构建质量优良终身教育体系 第六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 第七节 加快教育对外开放 第八节 推进教育信息化优质发展 第七章 医疗卫生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节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第四节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五节 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 第八章 养老服务 第一节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节 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第三节 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第九章 幼儿照护 第一节 加强优生优育 第二节 加快托育服务发展 第三节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第十章 住房保障 第一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 第二节 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 第十一章 文体休闲 第一节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第二节 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第三节 健全国民休闲服务体系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 第一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第二节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节 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第四节 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第十三章 优抚关爱 第一节 健全优军服务体系 第二节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第三节 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第四节 加强家庭教育与建设 第五节 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和发展能力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第三节 增强资源保障 第四节 重视规划评估监督 附 件 名词解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强中心城市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以及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等重要部署,积极有效应对我市人口趋势性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根据《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眼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1均等可及,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2适当普惠,不断提升我市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十四五”时期我市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3 提供重要支撑和民生保障。本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基础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广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保障人口持续势能,保障和改善民生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是民生保障水平大幅跃升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实现集聚提质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市建立起“1+1+3”新一轮迁入户政策体系4,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人口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1867.66万人,户籍人口985.11万人(含离穗半年以上人口55.33万人),来穗常住人口937.88万人,户籍人口与来穗常住人口的比例接近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我市常住人口增加597.58万人,增长47%,增量位居全国第二位。人口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人才政策成效显著。全市大专以上常住人口总量达509.45万人,较2010年(244.20万人)实现了倍增,占全省总量(1978.29万人)超过1/4;每10万人中大学受教育程度人数由1.92万人上升为2.73万人,增长41.86%;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8年提高到11.61年。城市建设加快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6.2%,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4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41%。人口区域分布由“中心”向“外围”辐射,新区郊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对人口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时期,印发实施《广州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工作方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情况全面摸查,研究制定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越秀区成为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51个试点区域之一。大力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逐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供给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标准一致和水平均衡。出台《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建立来穗人员公共服务长效机制,率先在全国超大城市中全面系统推动外来人口社会融合。 就业与收入增长总体形势良好。坚持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动,就业促进机制不断完善。出台实施系列促进就业政策,“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61.53万人,占全省22.5%,位居全省第一;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3%,远低于全国全省3.5%的控制目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截至“十三五”期末,共认定140家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位居全省第一。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高质量就业效果明显,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重点推进城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建成176家镇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二五”期末的1895元/月提高至2100元/月,位居全国第四。 公共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增中小学(幼儿园)482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34.45万个,其中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32.34万个。截至2020年底,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为51.1%和87%。全市11个区全部成功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达100%。新增市级示范性高中32所,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达73所,示范性高中学位占比超过85%。推进集团化办学,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组建86个教育集团5,实现市属优质教育资源11个区全覆盖。来穗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积分入学制度,实现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每区建成一所或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初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基础教育体系,全市缔结88对国际姊妹学校,289对穗港澳台姊妹学校,率先试点开办港澳子弟班25个,位居全国、全省城市前列。构建现代职教办学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纳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获教育部批准筹设并开工建设,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一期启用、二期开工建设,广州医科大学新造校区二期工程、广州科技教育城开工建设。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卫生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超大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公平性显著提升。卫生健康资源总量稳步增加,截至2020年底,各类卫生机构增至5550个,各类卫生机构共拥有床位数增加至10.1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数增长至17.78万人;户籍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7.51/10万人,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95‰;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82.9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扩大到29大类,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79元,在全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2.6%。率先在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电子健康码应用,就医进入“一码通用6”时代,智慧医疗正逐渐成为广州城市新名片。“一主一副五分网络化”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加速形成。积极推进国家医学中心7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1+6”项目8建设,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落户广州,广州呼吸中心加快建设。有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顺利通过2016年、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 养老服务水平取得长足进展。广州作为全国唯一以市域为单位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长期护理保险9制度、医养结合10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等5项国家试点的超大城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多项指标优于全省和全国水平。全市所辖11区均已设立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7.27万张,“906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11基本建成。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X”12品牌,长者助餐配餐服务13成为全国先进典型。医养结合稳步推进,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07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100%。在全国率先实施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制度,“家政+养老”服务14实现全覆盖,10多万名老年人免费享受“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15。推动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一期工程、市老年病康复医院项目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养老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为老服务的新提升。 幼儿照护需求进一步满足。完善顶层设计,逐步建立起我市婴幼儿照护政策体系,制定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保障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登记涉托育服务的机构共1430家,其中营利性1315家、非营利性115家。通过卫生保健评价106家,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注册用户614家、备案51家。强化示范带动,全市已建成11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着力增加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5个托育机构成功申报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供应规模保持平稳,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城市居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61平方米,较2015年的32.17平方米提高了2.44平方米。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保障对象涵盖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来穗务工人员。“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8.89万套(含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7万户),超额完成5.75万套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直管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规范直管房管理。出台共有产权住房16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政策性租赁,成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国家试点城市。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大力建设“图书馆之城”,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成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点1699个,全市平均约每6.35万人拥有一座图书馆;登记备案博物馆65座,拥有50座美术馆。截至2020年底,建成文化馆(站)199个,社区(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744个;市、区、街道(镇)以及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数字广播电视实现全覆盖、户户通,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1512.59平方米,基本形成城市“10分钟文化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文化馆(站)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9万多场次,惠及市民群众1.2亿人次。每年的“羊城之夏”市民文化季以及“百场演出惠市民”“广府庙会”等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把文化送到基层、让百姓走进展馆。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广州本土年均创作重点文艺作品超过100部。旅游经济稳步增长,假日经济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乡村旅游品牌凸显,民宿产业快速发展。持续推进体育惠民,全市53家公共体育场馆和上线“群体通17”的社会体育场馆惠民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开展“市长杯”系列比赛、横渡珠江、全民健身日、广州马拉松赛、广州户外运动节等市级群体品牌活动以及各区级品牌活动。拥有各类体育设施1.965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9平方米,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各街镇体育(文化)服务站、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覆盖率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常住人口)比例约50%,主要指标和综合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参加社会保险人数2336.15万人,其中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1.4万人、691.82万人、682.93万人,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41.06%、45.9%、58.3%。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职业)年金制度逐步建立,农转居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险降费减负保市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20年全市实现174个镇街和2725个村居的政务服务中心(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全覆盖。创新城乡社区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和线下“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形成线上线下共融共促发展,为社区居民构建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优质生活服务圈。 重点群体关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妇女、困境儿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帮扶,近1.7万名困境儿童纳入动态管理并落实分类帮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18由2016年首次摸查的522人降至2020年底的89人。残疾人康复资助项目总量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建立区域性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积极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家庭解决托养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2020年已实现残疾人就业2.48万人。打造公交导盲系统“广州标准”,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66.2%,其他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提高。优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扶持就业创业成效显著,荣誉激励机制不断健全,服务保障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我市已逐步形成了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相匹配的人口发展与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指标除“人均公共藏书量”指标外,其余指标均完成[市人口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共38项指标,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起始年限覆盖率”改为“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比例”,“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改为“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与国家、省相关文件中的指标概念保持一致;省取消了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评比,相应取消了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占比指标。]。 表1 人口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单位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指标 属性 人口发展 常住人口 万人 1550 1867.66 预期性 户籍人口 万人 920 985.11 预期性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86.05 86.2 预期性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79.8 80.5 预期性 基本公共教育 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比例 % 70 81 约束性 学前三年入园率 % ≥100(毛) 113.9 预期性 规范化幼儿园占比 % ≥95 96.5 约束性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 ≥80 87 约束性 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占比 % ≥50 — 预期性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34 34 预期性 劳动就业服务 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万人 ≥[100] [161.53] 预期性 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万人 [150] [164.6] 预期性 社会保险服务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98 98以上 约束性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85 691.82 约束性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61 682.93 约束性 社会保障(市民)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90 90 预期性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2 82.9 预期性 适龄儿童第一类疫苗接种率 % 98 98 约束性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90 91.2 约束性 孕产妇死亡率 1/10 万人 ≤10 7.51 约束性 婴儿死亡率 ‰ ≤3 1.95 约束性 基本社会服务 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 % 10 10.7 预期性 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率 % 10 10.7 预期性 受灾人员救助率 % 100 100 约束性 遗体火化率 % 100 100 约束性 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率 % 100 100 预期性 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面 % 100 100 约束性 基本住房保障 累计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 万套 [5.75] [8.89] 约束性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每个社区(村)举办文体活动次数 次/年 >6 6.53 约束性 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平方米 1500 1512.59 约束性 人均公共藏书量 册 ≥3 1.85 约束性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 人次/年 8000 8278 预期性 残疾人业务工作入网格率 % 100 100 约束性 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床位数 万张 7.2 7.27 约束性 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平安通”紧急呼援服务系统安装数 万户 ≥6 10.5 预期性 注:1. [ ]为2016年至2020年累计数。 2. 人均公共藏书量未达到目标值原因:由于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市公共图书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人均拥有量近年来增长较缓。与此同时,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发布后,我市常住人口增幅较大(全国第二),人均公共藏书量指标数据差距进一步拉大。 “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口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社会民生保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在人口发展方面,劳动年龄人口增速趋缓,中高端人才优势不足,户籍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人户分离”“职住分离”现象突出。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优质公办学前教育和小学阶段学位较为紧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仍需加强,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就近就便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未能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资源配置在区域、城乡、人群间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广州进一步完善人口发展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的机遇期。广州必须主动把握发展战略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 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对人口发展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带来新机遇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区位优势良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相对完善,经济基础实力雄厚,具备高质量发展的天然禀赋。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5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近2万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科学认识面对城市人口竞争,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人口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重要机遇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劳动力要素保障和对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品质化、国际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二、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新诉求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与人口发展的趋势相匹配。“十四五”时期,我市的人口规模和结构将会发生一定变化。人口集聚趋势将进一步延续,人口规模将持续稳定增长。人口结构方面,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60岁以上人口比重将持续增加。老龄化进程加快,亟需解决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不平衡的问题,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三孩生育政策19的落地实施,优质公办学前教育与中小学学位需求可能更为强烈。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20建设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进程加快,为我市拓展人口要素流通、提升公共服务能级提供了重大契机。 三、民生需求深刻转变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期待加速升级,从物质层面需求为主向物质精神需求并重转变。对公共服务需求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优质化转变、从“差不多”到“更舒心”人性化转变、从“都一样”到“求不同”个性化转变、从“表诉求”到“有尊严”权益化转变。需求转变对城市人口公共政策和资源均衡配置提出更高要求,也将推进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侧的转变与改革,加快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落实。 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新任务 “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广州都市圈建设,与周边城市日益深度融合发展。在城市空间布局上,将遵循国际大都市发展规律,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优化城市生态网络、交通网络和生产生活网络,促进枢纽、城区、郊区新城之间互联互通和功能互补,完善“中心城区—副中心—外围城区—新型城镇—美丽乡村”城乡体系,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品质。城市发展布局谋划,要求加快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布局调整,实现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功能定位、人口变动和产业布局相匹配,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科技变革催生公共服务新动能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电子政务、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迅速兴起,为公共服务提供新动能。科技发展深刻改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我市全社会创新创造环境日趋优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卡脖子”关键技术加速攻坚,高层次科技合作全面深化,高端创新资源“聚合效应”初步形成,促进民生领域供给能力提升和供给方式创新,加快推动需求释放和升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保持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人口势能优势,激发城市人口发展活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十四五”时期我市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重要支撑和民生保障。 第二节 工作原则 一、坚持补齐短板,保障基本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民生底线和短板问题,优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二、坚持补强弱项,提升质量 正确处理基本与非基本、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加速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培育多元供给主体,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加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公共服务。 三、坚持需求导向,扩大供给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为导向,营造有利于生活服务业升级发展的市场环境,有效扩大内需。优化资源配置,鼓励业态创新,支持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品牌化升级。 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促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准确把握公共服务的性质、内容和标准,充分评估经济和财力的可持续性,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在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的基础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调整保障标准。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力争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优军优抚有保障、文化体育有保障”,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人口发展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人口发展更加稳定均衡。人口持续集聚发展,人口总量稳步增长,人口规模与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大都市定位匹配。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约1120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6%;常住人口约2100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人口发展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83.6岁,初步形成具有高度竞争力、创新力、引领力的全球创新人才战略高地。人口分布更加均衡,外围城区产城人融合深入推进,南沙城市副中心的人口发展地位凸现,与产业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到2025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万人以上(含),扶持创业人数达到12.5万人,累计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万人次。 ——建成现代化教育高地。到202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围绕构建公平卓越、活力创新、开放包容广州教育新体系的总体目标,形成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的广州教育新格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重稳定在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98.3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以上(含),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8年,累计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数不少于30万个。 ——成为国际一流健康城市。到202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健康广州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素养水平21达到36%以上(含)。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力争达6.4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4.8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224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5/10万人以下。 ——成为“一老一小”服务标杆。到2025年,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兜底养老服务保障有力、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非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更趋完善,努力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75%,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建立婴幼儿照护支持政策体系,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扩大,每千常住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托位数力争达到5.8个,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 ——实现住有宜居。到2025年,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23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转为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方式从政府单一供给转向政府、企业和其他机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全面完成“十四五”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跨越。累计筹建政策性住房6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含租赁补贴)保障率达到100%。 ——建成高品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培育弘扬新时代广州精神,塑造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打造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城市范例,实现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到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体系,建成优质城市“10分钟文化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建设世界体育名城,创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不低于90%。建成一体化休闲制度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城乡公共休闲空间体系。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到2025年,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可持续、有活力的普惠共享型社会保险体系。社会慈善救助机制更加健全,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到100%,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分。 ——筑牢更有温度优抚关爱体系。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拥军优抚褒扬水平。满足妇女和家庭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儿童保障体系机制,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就业创业保障条件更加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到2025年,社会福利、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 表2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人口与公共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完成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一、人口发展 1 常住人口数 万人 1867.66 2100左右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数 万人 985.11 1120左右 预期性 3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2.9 83.6 预期性 4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86.2 87 预期性 5 65岁以上常住人口比例 % 7.82 9.8 预期性 二、幼有善育 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2.5 力争5.8 预期性 7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95 约束性 8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 % — 应保尽保 约束性 三、学有优教 9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重 % 87 稳定在85以上 约束性 1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32 >98.35 约束性 11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108.89 ≥99 预期性 12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1.61 11.8 约束性 13 累计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数 万个 [32.3] [≥30] 约束性 四、劳有厚得 14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动态清零 动态清零 约束性 15 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7.9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10.1 16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61.53] [≥110] 预期性 17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万人次 [61.2] [100] 预期性 18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91.82 680 约束性 19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82.93 660 约束性 20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1620 1696 预期性 21 扶持创业人数 万人 [18.71] [12.5] 预期性 五、病有良医 22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0.45 ≥36 预期性 23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人 7.51 <7.5 预期性 2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02 <4 预期性 25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 张 5.42 力争6.46 预期性 26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 人 4.4 5.4 预期性 27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人 3.07 4 预期性 28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3.33 力争4.81 预期性 2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98 约束性 六、老有颐养 30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3 99 预期性 31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28 100 预期性 3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75 约束性 33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100 约束性 34 65岁以上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 58.6 75 预期性 35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七、住有宜居 36 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户数 万户 [19.72] [21.82] 预期性 37 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含租赁补贴)保障率 % 100 100 约束性 38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100 100 预期性 39 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套数 万套 — [60] 预期性 40 共有产权住房新增套数 万套 0.73 [3] 预期性 41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新增保障户数 万户 [0.8] [1] 预期性 八、弱有众扶 42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100 约束性 43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 % — 100 预期性 4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4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46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5 90 约束性 九、优军服务保障 47 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十、文体服务保障 48 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平方米 1512.59 1800 预期性 49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09 2.6 预期性 50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 % 95 95 预期性 51 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 % 7.74 ≥90 约束性 注:1. [ ]为2016年至2020年、2021至2025年累计数。 2.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套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指标是“十四五”时期新提出的工作,未统计2020年数据。 3. 常住人口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岁以上常住人口比例3个指标2020年数据来源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户籍人口数2020年数据来源为市公安局2020年户籍人口数。 第三章 人口发展 把握人口发展趋势,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实施积极稳健的人口调控政策,建立多元包容的人口服务体系,是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 第一节 保持国家中心城市人口势能 一、推动人口稳步增长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迁入户政策体系,逐步放宽入户限制,实施差别化弹性入户政策24,促进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探索超大城市新型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完善积分制入户政策,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来穗人员。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以产业发展吸引流动人口集聚,促进劳动力资源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配置,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释放人口生育潜能 落实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强化生育政策的配套衔接,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全生命周期生育支持举措,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假、生育保险等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做好生育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三、促进人口融合发展 大力实施来穗人员融合行动,促进来穗人员全方位融入广州,实现从“安家落户”到“安居乐业”。整合多方资源,做大做强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完善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来穗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配套措施,探索实施“人地钱”挂钩25等配套政策。建立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相应的农村土地相关权益。 第二节 激发城市人口发展活力 一、汇聚全球高端领军人才 深入实施“广聚英才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才源广进”工作格局,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大高技能和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实施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产业人才发展支持工程,探索实施“机构化成建制”引才项目,汇聚“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顶尖科学家、产业发展领军人才、战略企业家与社会科学人才和文艺人才。出台支持海外人才来穗创新创业政策举措,实施海外人才倍增计划。加大广州市人才绿卡宣传及发放力度,提高人才绿卡含金量,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 二、激发人口质量红利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强化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持续提升企业职工劳动技能和工作效能。推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提高大龄劳动人口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实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26”,推动学校与企业“精准对接”“双元育人27”。着力打造一批技艺精湛、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羊城工匠”。预计到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11.8年,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30%。 三、吸引青年人口来穗发展 建设青年创新型城市,建立全面、系统、长效的青年发展政策,打造贯穿青年创新创业全流程的“青创广州”工作体系,促进青年人加快成长成才,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来穗发展。新建一批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站,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青年创新创业平台,擦亮广州青年创新创业系列品牌。引导应届毕业生来穗或留穗就业,逐步完善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人才公寓、住房补贴、“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等工作生活配套政策。 四、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出台实施“穗岁平安”人才综合服务保障政策28,提供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组合式服务,解决人才在穗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畅通国内国外公共服务无缝衔接渠道,加大国际人才子女就学、就医及社会保险等保障水平。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程度,优化提升“菁英计划”留学项目29和“基础研究青年英才项目30”。打造与港澳接轨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大数据建设。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出入境管理制度和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 第三节 塑造人口空间新格局 一、推动区域人口布局优化 紧抓城市更新契机,聚焦完善枢纽型网络城市格局,推动人口空间分布与产业布局、资源环境相适应。坚持产业提升,以功能升级牵引中心城区人口分布和就业结构优化,深入推进高端产业功能职住平衡。坚持有序疏解,推动城市副中心承载中心城区功能外溢,积极引导人口向新区郊区集聚,增强新城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坚持产业导入,以功能置换推动旧城区人口减量和结构调整,为老城区注入人口新活力。预计到2025年,中心城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常住人口约675万人,外围城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常住人口约1425万人。逐步提升外围城区常住人口占比,较2020年增加约1.79个百分点。 二、加快重点功能区人才集聚 支持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率先在国际人才开发、股权激励、技术移民、职业资格互认、薪酬福利、税收优惠、共有产权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海外人才在穗工作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环境,人才贡献率居于亚太地区领先水平。充分发挥广州大学城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之芯、科创之芯、教育之芯的资源优势,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番禺)海创人才科创综合体、广州大学城“青创汇”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广州人才公园,全力打造“华南智核”。加快创建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探索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和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管理制度,实现精准引才高效引智,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 三、加快产城人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补强设施短板,优化设施标准,高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力度推进新增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外围城区辐射,扩大外围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升级轨道都市,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交通,加快提供快速通勤服务,在更大范围内推动职住平衡,促进人口协同发展。培育旧城区新产业新业态,加快配套安置房建设,促进文化、商业、旅游、休闲、生活等功能融合,吸引年轻群体返回旧城区居住与就业。按照15分钟步行可达的空间范围、3万—10万人的服务人口规模打造社区生活圈,以3—5个社区生活圈打造服务人口20万—30万人的组团生活服务中心。 第四节 构建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一、加强人口发展综合决策 深化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促进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建立人口动态监测和发布机制,加强重点群体发展研究。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为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发展战略部署、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基础数据支撑。科学预测人口流动趋势,完善市区公共服务规划建设联动机制,推动人口与经济良性互动、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社会公共服务和谐共进,实现人口高质量均衡发展。 二、推进人口数据开发应用 充分整合相关部门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统一指标口径和数据标准,完善广州人口大数据平台。建立常态化的人口数据预测预报机制,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利用人口大数据加强对人口总量、结构与布局的实时动态监控以及特征、预测、预警分析,为教育、医疗卫生、幼儿照护、养老等公共服务供需预测、布局调整等提供人口分析基础,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推动公共资源按人口规模配置 聚焦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加快建立公共服务投入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坚持全市民生保障一盘棋,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标准完善、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统筹能力。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实现优质资源在区域间、城乡间流动共享。强化人口流入较多区的市政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口流入较多区中小学教师、医生护士等刚需的保障力度。 四、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数字化水平 加快人口数据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汇和应用,以信息流为主线构建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管理流程,提升人口服务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高效性。广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人口服务管理领域新产品、新平台、新场景的研发应用,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提升人口服务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人口发展重大工程 城市人口监测大数据平台与辅助决策系统、人口计划与户籍迁入管理信息系统、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人才大数据平台、广州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 第四章 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第一节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对应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质量有提升。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定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支持越秀区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广东省公共服务示范区。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和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提供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同等、便捷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三、统筹区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内容、设施配置、建设标准有效衔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开展跨区域城乡融合改革试验,探索建立跨区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全面融合发展。 第二节 大力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提质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扩大供给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的公共服务。厘清基本公共服务与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边界,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事务)清单化管理。系统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充分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统筹用好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价机制、招投标机制、购买流程等标准规范,引导参与普惠公共服务的机构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运营,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强化服务考评机制。 二、培育多元供给主体提升质效 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机构设立标准和审核备案程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参与建设运营。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推动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等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探索群团组织参与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事务清单。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三、聚焦重点民生领域配置资源 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合理引导预期,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优质普惠托育、普惠性学前教育、普惠养老、普惠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运营效率,向市民群众提供服务内容丰富、方式便捷、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 一、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生活性服务业是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公共服务,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品牌化升级,推进高品质公共服务市场化、标准化、产业化,鼓励业态创新。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和群众需求的适配性,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拓展个性化的高端生活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 二、打造高质量公共服务“湾区名片” 充分发挥黄埔区、南沙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包容度较强的优势,开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和政策支持机制,适度前瞻性布局一批优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对接一批国内外高水平资源,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与产业布局、城市功能相适应的民生福祉品质生活区,打造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湾区名片”。 三、加强公共服务跨区域合作共享 持续对接办好惠港惠澳民生事项,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合作,加强区域资源融合、优势互补、举措联动、政策融合。切实发挥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与深圳、佛山、东莞、中山、肇庆、清远等地公共服务领域高水平合作,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第五章 就业与收入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进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激发创业活力带动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持续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强化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注重缓解“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壮大新动能、培育新就业增长点,引导和规范新业态就业31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支持劳动者通过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实现数字化就业、远程就业、分时就业32、共享员工等新业态就业。促进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扩大政策组合的就业促进效应。 二、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就业引导和信息服务,将新业态平台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纳入常规岗位信息发布渠道,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扎实做好来穗人员、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第二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体系 一、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开展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培训。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优化审核流程和信息化系统,除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外,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为创业者提供更有力度的金融支持。创新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对重点群体创业的政策扶持,确保创业扶持政策有效落地。 二、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 打造更具示范效应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体系,提升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强化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创业孵化成效建设,推动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拓展港澳青年来穗创业空间,打造面向各类人群、全方位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体系。 三、促进创业成果转化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社会资源创办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为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扶持一批基地入选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实现创业促就业倍增的成果。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推介和资源对接工作,促进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第三节 以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计划33,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育等生活服务业技能培训。落实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34,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打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各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形成相互衔接、紧密跟进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持续提升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素质。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为稳定就业提供可靠保障。支持企业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建立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加大一线骨干技术工人技能提升,培养更多“工匠型”“实用型”人才。发展“互联网+”远程职业培训和教育培训新模式,为技术工人提供全领域、多层次、系统化培训课程。 三、积极实施“乡村工匠”工程 实施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领头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等专项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积极为对口帮扶地区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 第四节 以“互联网+”推动精准就业服务 一、完善“互联网+就业”服务体系 加快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使用,提高就业失业登记数据质量,推动就业信息共享和数据研究分析,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实时化。优化“互联网+就业”服务35,贯彻大数据管理服务理念,推动多部门信息互通互证,精简办事程序,压缩批复时间,着力提升各项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度、便利化。 二、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优化整合监测指标,调整监测样本的分布结构,实现监测数据有效整合和利用。依托就业培训信息系统、企业用工定点监测管理系统等平台信息化的升级改造,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 三、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 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调查统计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及时分析企业用工形势变化,把握人力资源市场运行脉络,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预警监测。 第五节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型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科学厘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处理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协同治理机制,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调解行为,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 持续深入抓好根治欠薪,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和向社会曝光重大欠薪违法企业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制逐步衔接和融合。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信访形势平稳有序,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提升法治化水平。制定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过购买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第六节 多措并举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一、完善生产要素报酬决定机制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盘活农村农民资产。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司法保护,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依法保护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以合法收集和自身生成数据为基础开发的数据产品的财产性权益。 二、拓展富民增收渠道 鼓励“副业创新36”,鼓励个人在主业工作之外,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进行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来开辟新的收入机会。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股市、租赁房屋、理财、技术转让等财产性收入。 三、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差距 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37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完善再分配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进共同富裕。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实现收入再分配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营造鼓励个人自愿捐助和投身慈善活动的文化环境和制度环境,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专栏2 “十四五”时期就业与收入增长重大工程和项目 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工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教育培训工程、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企业新型学徒制。 第六章 公共教育 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活力,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城市,为广州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 第一节 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措施。加快资源薄弱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落实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健全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师资保障机制。加强公建配套,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学前教育办园质量提升。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区域教学改革,切实转变育人模式。支持教育集团在场地、课程、教学、教研等各方面共享、联动,把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外围城区和农村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落实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区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为主安排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办港澳子弟班,做好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全面实施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及示范校建设。开展普通高中“校内走班”和“跨校走班”38相结合的分层教学。建立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探索普通高中导师制育人模式。推进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共建共享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践创新基地。 第二节 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发展 一、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高标准建成广州科技教育城,积极改善老旧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校区,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确保我市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按照“两个只增不减39”要求保障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经费投入。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全面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联动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激励机制和免学费政策。支持有关高职院校通过校园土地置换、争取行业企业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提升职业学校综合实力与办学水平。 二、推动职业教育贯通培养 稳步推进中考改革,把中职录取批次前移,完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40”、五年一贯制等政策,推进职普融通,实施实践综合高中等政策。拓宽中职升学通道,加快建立以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有机衔接为核心的“中”“高”“本”“硕”衔接培养体系。推进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学科专业、学科体系上的交流融通,搭建有利于职业院校毕业生继续深造或再培训的“立交桥”。力争打造1—2所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学校41,鼓励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三、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 着眼打造南方职业教育高地,加强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建设,重点扶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需要的紧缺专业;淘汰招生困难、就业困难、培养质量不高的落后专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设置专业。超前布局、动态调整前沿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 四、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积极开展首批国家、省产教融合城市试点,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强化广州国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深入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改革,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对符合规定的产教融合企业,落实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下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经验,通过校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渠道,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三节 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 一、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 支持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高起点办学,推进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广州医科大学新造校区二期、广州科技教育城建设,加快推进广州交通大学、广州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暂定名)等筹建工作,加大对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原始创新能力强的高峰学科。积极支持广州市属医疗机构与广州医科大学进一步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学教育的需求。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师范”42改革创新,建设一流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学科专业建设。积极支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二、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 大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化产学研合作和产教融合发展,促进在穗高校实施协同创新计划,建立高校、企业与地方协同创新机制,打造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与网络,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第四节 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育人体系 一、构建一体化德育体系 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领域。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德育工作的各项要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道德修养、社会责任和法治教育,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强化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德育课程、思想政治课程建设,注重学科德育、课程思想政治教育。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 围绕“教会、勤练、常赛”,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校内校外各一小时体育活动。实施学校体育师资力量提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加快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加大高水平学生体育团队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体教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推进市级健康学校(幼儿园)建设,探索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卫生条件保障,完善学校卫生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三、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 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美育工作管理机制。改善学校美育设施条件,配齐配足美育教师。推进美育与学科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推进高雅艺术和非遗文化进校园。实行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鼓励美育特色发展,加大高水平学生美育团队建设力度。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促进美育均衡发展。加强美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完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四、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构建课堂教学、主题活动、家庭教育、基地实践“四位一体”的推进机制,营造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环境。指导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做好远期规划。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多渠道拓展劳动实践场所,创建一批劳动教育试点与城乡结对学校、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劳动教育基地,健全完善教育评价,探索创新劳动教育模式,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 第五节 构建质量优良终身教育体系 一、建立现代终身教育治理体系 完善“市、区、镇(街)”三级领导管理体系,同步打造社会多元参与的“市、区、镇(街)、居(村)”四级终身教育供给体系。完善终身教育参与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终身教育。 二、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 完善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互衔接和学分互认。建设市民终身学习在线教育平台,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学习网络。设立市民终身学习账户,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畅通市民终身学习通道。支持广州老年开放大学、广州老年(干部)大学与广州市老年人大学“三体联动”,建设“市级老年大学”和“区级老年学院”。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广州终身教育国际化发展。 三、推动社区教育资源深度融合 加强校企社政多主体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社区教育联动发展,构建社区教育四级办学网络,链接、凝聚各类社区教育与终身教育资源,为广大市民提供包括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生活教育、家庭教育、老年教育、闲暇教育等综合性教育服务。 第六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着力构建公平卓越、活力创新、开放包容的广州教育新发展体系。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优化基础教育教师编制管理。支持教育集团内教师常态化交流。完善基础教育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深化职业教育机制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聚焦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实施以科学履职为导向的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统筹整合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监测指引、调研定位、行政决策、督导跟踪的结果应用机制。 二、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狠抓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引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优化实施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等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和境内外高端研修,推进“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加大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力度,研究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 第七节 加快教育对外开放 一、推动粤港澳台教育合作发展 积极引进港澳台教育资源,推动港澳台优质高校来穗开展教育交流和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研究中心建设。加强穗港澳台青少年交流,鼓励各级各类公、民办学校缔结穗港澳台姊妹学校(园)或友好合作关系。支持办好港澳子弟校、子弟班。 二、深化教育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推进“一带一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促进高校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特色发展。深入推进“国际友城大学联盟”建设,推动我市中小学校缔结国际友好学校。鼓励职业院校在海外建设职业教育工作站,打造广州职业教育境外办学特色品牌,积极推进广州职业院校与港澳、外国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推动广州高校与港澳高校建立高质量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推进来穗留学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打造“留学广州”品牌。 第八节 推进教育信息化优质发展 一、推动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升级 升级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组织全市优秀教师制作全学段、全学科线上课程5000个以上教学资源包。 二、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推动智慧阅读覆盖全市100%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改革覆盖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市教育大数据主题应用,以教育治理支撑城市治理。 三、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 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教师比例达100%。开展智慧教学融合创新“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0名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1000名种子教师,孵化培育万名以上学科新型教师、未来教师。 专栏3 “十四五”时期公共教育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华师附中知识城校区、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建设工程、广雅中学花都校区建设工程、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筹)、启明学校新校区、广东实验中学云城校区和永平校区、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广州六中从化校区、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培育工程、新时代中小学教育装备提升工程。 二、新时代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广州科技教育城建设项目、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时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三、新时代高等教育高水平建设工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广州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广州医科大学新造校区二期工程。 四、新时代教育提升工程:教师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程、教科研能力提升工程。 第七章 医疗卫生 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追求,全面推进健康广州建设,是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中央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是促进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是保障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生活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加强区级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决策管理、检测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巩固和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交通关口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疾控能力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登革热、人感染禽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快推进高级别生物实验室建设。 二、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 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部门间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建设机制,加快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重点加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综合学科、感染病科和重症救治等专科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和科研能力,加快集中隔离场所、医学观察场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第二节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按照“一主一副五分网络化43”空间布局结构,以城市更新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以提质扩容为重点,调布局、促均衡,推动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南沙、番禺、黄埔、增城、从化、花都和白云等外围城区辐射延伸。加强区级医院建设,加大市区共建力度,鼓励省部属和市属医院通过合作共建、托管、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提升区属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引进优质社会资本和国内外高水平医疗机构,提高优质医疗健康服务和妇女儿童、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紧缺专科医疗服务。 二、全面推进医疗高地建设 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1+6”项目建设,做强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力争精神医学、传染病等更多的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眼科等国家医学中心落户广州,支持呼吸、肾脏病、肿瘤、心血管、精准医学等广东省医学中心建设。全力支持辖区内医院参与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44,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高水平临床重点专(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型医院创建,建设临床研究平台,加强重点专病攻关,倡导前沿技术创新。补齐专科发展短板,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夯实血液供给保障,建立反应灵敏、应对得当、保障有力的采供血服务体系,确保血液供应平稳和质量安全。 三、推动“互联网+”医疗事业发展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以“互联网+”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创新公卫服务方式、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深化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一码”就医。推进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通过远程医疗、在线问诊等便民措施,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辐射下沉。 四、促进资源配置向基层倾斜 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外围城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幅缩小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基层住院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医院建设,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45床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常规手术、传染病筛查等专业能力。实施基层全科医生数量倍增计划,巩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推进紧密型医联体46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 发挥岭南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构建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省部属中医医院资源优势,联手打造广州地区高水平中医医院群。建立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治疗攻关机制,建设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基地,依托广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中医医院建设华南最大针灸医院和广州中医药研究院。优化中医治未病47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内涵建设和信息化配套,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鼓励高水平中医专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名医工作室,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国际中医医疗先行区建设。 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支持中医药创新研究平台和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推动中药现代化、国际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创新研究院、岭南中医药博物馆、广州国际医药港和广药现代化中药产业园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实施中医药“一品牌一方案”扶持措施,活化升级中药中华老字号,发展“时尚中药48”,做大做强中药龙头领军企业。加强中医药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开发,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市名中医评选、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西学中”培训等项目。 第四节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协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高水平医院辐射带动作用,统筹网络化城市医疗集团布局,规范医联体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做优“点单式”家庭医生签约。 二、强化医保、医药保障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的基金监管机制,完善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稳价保供机制,建立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品使用监测系统,积极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 三、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与控制等经济运营管理制度。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编制管理和职称评审改革。提升基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推动全科医生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 四、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立、改、废、释”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信用体系与信息化相互助力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制与长效机制。促进部门联动,理顺职能职责,整合监管职能,优化监管结构。推进信息互联互通,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综合监管信息服务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 第五节 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 一、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 扎实推进健康广州行动,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建立和培育全市健康教育专家队伍,搭建全媒体健康教育宣传网络,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有针对性地实施健康促进与健康干预措施,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落实国民营养计划,推广平衡膳食模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控烟行动,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二、提升慢性病防治能力 持续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点人群年度体检以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早诊早治,推进癌症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随访管理。强化治未病“1+4”49体系建设,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三、提高重点健康领域保障水平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加大地方病等防治力度。 四、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建立产学研医供需对接机制,鼓励三级医院与健康服务业园区、企业之间的合作,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和培训中心,推进临床研究转化,形成“技术创新一示范应用一临床评价一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推动产学研医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区、南沙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推动我市与港澳医疗卫生领域顶尖技术共创共享机制建立。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落实社会办医奖补措施。 专栏4 “十四五”时期医疗卫生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置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广东省人民医院设置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设置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设置国家神经区域医疗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设置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设置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 二、省市共建医学中心:省市共建广州呼吸中心、肾脏病医学中心、肿瘤医学中心、心血管医学中心和精准医学中心,并依托优势学科,建设眼科、乳腺病等医学中心。 三、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项目: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三期项目工程、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项目、广州市应急医院建设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危重症救治中心改造项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三级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广州南部应急医疗中心、广州市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易址新建项目(选址调整一期工程)、广州市核辐射及化学中毒救援基地及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易址新建项目(选址调整二期工程)。 四、综合医院项目:广州呼吸中心项目、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整体改扩建工程、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新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知识城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花都区人民医院新院、广州市天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南方医院增城分院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白云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迁址建设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二期、广州富力医院。 五、专科医院项目: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改造扩建项目、广州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江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综合大楼、中山大学附属(南沙)口腔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沙院区)、广州市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 六、中医医院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址工程、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 第八章 养老服务 “十四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人口安全的坚实保障,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第一节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以市域为单元,以经济困难和亟需照护的老年人为重点、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以机构为支点、以居家社区为主阵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全体老年人基本照护需求相契合,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普惠均等、方便可及、质量可靠、权责清晰、共建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供给机制,完善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收费价格,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相关制度衔接。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根据财政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在夯实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基础上,面向全体老年人依申请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的基本养老服务。 二、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完善公办养老机构价格形成调整机制,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升级转型。优化养老床位供给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加强养老设施用地保障,强化公建配套养老设施落实,积极盘活存量资源用于养老服务。促进城乡养老设施均衡发展,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到2025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4000张。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 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形成“1+N”服务网络50。到2025年,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规划目标的比例达10%以上。优化提升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养老“3+X”服务,持续实施长者饭堂提升工程。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完善“颐康中心+长者饭堂+敬老院+N个村级站点”四点联动的镇村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全民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创新发展互助养老服务。 四、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措施,强化家庭及其成员赡养义务和支付责任。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提升家庭照护能力。组织开展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51”,减轻家庭成员照护负担。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并推动家庭式紧急救助系统和智能化家居改造结合。推广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长期照顾服务。推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健全定期巡访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深化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五、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优化简化医养结合机构登记备案、建设消防等办事流程。推进医疗和养老机构空间布局规划一体化。推动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高标准建设老年病和老年康复专科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家庭病床建设。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医养融合发展机制,培育区域老年护理康复中心。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制定老年常见疾病和失能失智预防、早期筛查、早期干预等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支持打造“卫生院+敬老院+居家养老平台+护理站”联动配合的农村医养联合体。 第二节 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一、优化养老产业市场环境 发展银发经济,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行业准入,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市场环境。扩大融投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出台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激励办法。推进跨境养老合作,加强与港澳养老制度对接,加快广州养老服务业同国际标准接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市场化运营新增养老服务设施。搭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养老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 二、鼓励养老产业新业态 在发展养老护理等传统养老产业的基础上,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辅具用品产业、涉老科技产业、老年宜居产业、老年旅游健康产业等养老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养老”品牌项目。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发展互助养老服务平台,促进互助养老模式更广泛深入开展。引入、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养老服务企业,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每年培训5000名养老护理员及管理人员。设立一批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鼓励市属设有医科、管理学科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强社区公益养老护理培训。增强养老服务业就业吸纳,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市紧缺人才培养目录。建立与待遇挂钩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医疗护理等人才晋升通道。实施养老护理员就业、岗位补贴及入户指标等扶持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人才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探索养老服务褒扬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一、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 制定我市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性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和支持系统,实施不同就业领域范围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构建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队伍,充分调动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参与就业创业的积极性,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职责明确、规划布局合理、参与主体多元、教育形式灵活、教育资源丰富、受益群众普遍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市—区—街(镇)—居(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健全完善。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予以法律援助。将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件的老人纳入社区智慧健康养老、社区助养为老服务范围,并提高其政务服务、卫生保健、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公共商业服务、维权服务等优待水平。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持续改善,老年友好型社会逐步建立。 二、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 改革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加强老年人津补贴与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老年人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52等政策的衔接,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内容,提高补贴精准度。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优化年金方案设计,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支持老年人在“银龄安康53”行动基础上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三、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构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安全、服务、管理、设施等标准,建立从居家、社区到机构的分级照护服务体系。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建立健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以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政府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全面实现养老机构在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等多方面强制性规定的达标,坚守老年人安全底线。 专栏5 “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重大工程和项目 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市老人院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市老年病康复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市老人院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项目、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示范基地项目、越秀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全国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家庭护老者培训计划项目。 第九章 幼儿照护 “十四五”期间,将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高水平实现幼有善育。 第一节 加强优生优育 一、完善生育配套政策 构建生育友好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充分尊重群众合法生育权益。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托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积极探索试行育儿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方式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加强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在大型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保障母婴权益。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构建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关怀长效机制。 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以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妇产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助产机构与新生儿病房分类管理,优化孕产妇和儿童重症救治网络,实施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救治能力提升计划。打造妇幼健康服务医联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儿科医疗建设经费补助项目。加强妇女健康管理,扩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覆盖面,推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积极开展女性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等相关服务。 三、综合防控出生缺陷 建立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口腔卫生工作,进一步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和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推进一站式婚育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推进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和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做实做细免费婚检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等多项预防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承担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支持婚前孕前保健专科标准化建设,健全供给多元、运转高效的服务网络。规范提供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等服务。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倡导优生优育,普及孕育健康知识。 第二节 加快托育服务发展 一、加强家庭养育照护服务支持 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业务指导,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指导、预防接种、疾病防控、身心健康、亲子互动等服务。建设市、区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研究建立综合育儿资讯服务平台,提供各种公益性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强化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积极探索小规模、去机构化的社区、家庭托育点。加强社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育婴室、哺乳室、亲子园、托育点等,为自行照顾婴幼儿的家长提供支援。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鼓励在公共服务空间建设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妇女儿童之家、家庭支援中心等福利设施,拓展各类家庭照护服务空间与设施。 二、多渠道增加托育资源供给 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市场优先布局托育资源薄弱地区,推动城市更新地区托育机构高标准配置,统筹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政策优惠等扶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机构,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学位空余的幼儿园依据相关标准开设托班。结合城市更新高标准配置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承接托育服务。推广托育优质服务示范点创建成果,加强托育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培养智慧托育新业态。 三、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配套 研究出台广州市托育服务政策支持清单。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推动托育机构管理服务立法,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机构制度规范,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训,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服务制度,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将公托育机构监管纳入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范围。 第三节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实施“南粤家政”婴幼儿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把育婴师、保育员等与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范围,探索开发托育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资格鉴定项目,按规定给予参加托育专项能力培训人员技能提升补贴以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依托广州市托育机构优质服务示范点建立培训基地,加强从业人员相关培训。 二、联合培养婴幼照护相关专业人才 鼓励在穗师范类、幼教类或护理类院校开展婴幼儿保育专业培训,并根据需求增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贯通职前职后培养,研究打通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职业资格通道。 三、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支持从业者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协调、规范等作用,开展人员培训、调查研究、工作交流、权益保护等活动。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专栏6 “十四五”时期幼儿照护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广州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广,托育照护职业鉴定培训和认证体系建设,区域托育照护服务地方标准制定和推广。 二、专科医院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一期、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妇女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项目、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创新楼、海珠区妇女儿童医院。 第十章 住房保障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部署,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城市对人口的承载力、人才的吸引力,努力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第一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 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转变筹建方式,从集中新建转变为以项目配建为主、集中新建为辅的筹建方式。拓宽筹建渠道,通过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配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新建、存量房源整租运营等渠道筹建房源。优化保障对象,重点面向本市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环卫、交通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职工群体纳入公租房优先配租范围。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扩大补贴范围,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来穗务工人员纳入住房补贴范围,提升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分档补贴机制,支持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调整保障标准,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支配收入线准入限额、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租金缴交标准。 二、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优化空间布局,主要重点安排在中心城区商业、办公密集区域、大型产业园区、高校集中区域周边等租赁住房需求量大、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区域,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拓宽筹建渠道,以市场为主,通过城市更新项目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工改租、商改租”、产业园区配建、土地公开出让筹集(全自持项目租赁住房、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渠道筹建房源。 三、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拓宽筹建渠道,主要通过商品住房项目配建、“限房价、竞地价”集中新建等渠道筹建房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人才聚集区、人才安居区、特定安置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等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共有产权住房,并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售。 四、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力度 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建设人才公寓,进一步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构建更加完善的工作体系,向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住房补贴。支持各区为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五、加强老旧小区改造 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将符合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力度和质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 第二节 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 一、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和配租机制 在扩大保障范围的基础上,优化各类人群的收入、财产、居住水平等条件,使准入条件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根据不同类别的人群进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差别化租金管理。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使用和管理制度 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属地化管理,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引入便民功能和社会公共服务。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加强供后管理,加大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力度。 三、严格共有产权住房管理 严格分配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统筹面向符合条件的无房城镇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供应。加强供后管理,严格执行封闭运行制度,满足规定住房限售年限可以将共有产权住房转让给其他具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的住房保障对象。 四、保障租购同权 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通过对租期和租金依法进行规范,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五、强化退出管理制度 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相关法律法规,将惩治和奖励相结合,鼓励收入增加且有能力购房的住户积极退出保障性住房,强化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引入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健全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长效机制。 专栏7 “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共有产权住房保障:鸦岗保障性住房项目、新造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 三、公租房保障:嘉禾联边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火车南站(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性住房项目、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 第十一章 文体休闲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国民休闲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改善国民休闲品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体育健身需求和休闲需求,提高全民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提升国民休闲水平。 第一节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打造新时代文明城市范例 强化核心价值引领,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化全域文明创建,统筹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深入推进市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书香羊城”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志愿之城”,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树立先进典型活动。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城乡核心文化圈。加快推进广州美术馆、广州文化馆、广州粤剧院、广州博物馆、广州科学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同时配合推进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等落地广州的省级文化设施项目。加强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的应用,提升用户体验。探索建立大湾区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服务协同机制,实现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打响“四大文化”品牌 实施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以广州市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越秀片区)为核心,构建“一核六片四廊”红色文化发展空间格局54,打造“遗址保护+研究教育+旅游推广”为一体的红色文化建设体系,推出更多红色题材文艺精品。加快建设岭南文化中心,以越秀、荔湾、海珠为广州市岭南文化传承创新展示核心区,以中心城区的三十公里珠江前航道为文化精品长廊,以新旧城市中轴线为发展轴线,以天河—黄埔—增城为东向文化带、番禺—南沙为南向文化带、荔湾—佛山为西向文化带、白云—花都—从化为北向文化带,形成“一核一廊两轴四带”岭南文化发展空间格局,深入挖掘广府文化内涵,完成全市重点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加强文化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进海丝文化保护传播,加强南越文王墓、怀圣寺光塔等海丝史迹点保护,建设“南海神庙+黄埔古港古村”大型海丝主题文化区域,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艺术节,联合香港、澳门、宁波等节点城市开展海上丝绸之路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推动十三行博物馆改造提升,加强对广交会、自贸区、空港海港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概念范畴的阐释,构建系统化的海丝文化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大力弘扬创新文化,以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培育创客文化、创业文化、创意文化、创造文化,打造提升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广州国际创新节、世界生态设计大会等创新平台,发布广州国际城市创新指数,打造一批讴歌创新精神的精品力作。 四、加大文化惠民力度 积极开展广府文化活动,重点塑造迎春花市、广府庙会、广府美食三大品牌,继续培育“羊城之夏55”等群众文化品牌。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高品质夜间经济聚居区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文化场馆、A级景区和市属公园夜间“亮起来”,鼓励文化演艺经营主体与旅行社、旅游景区合作制作驻场文化旅游演出项目,丰富群众夜间公共文化生活。提升文化国际影响力,加强“世界花城”形象塑造和传播,积极打造“美食之都”城市品牌,依托国际友城、世界大都市协会等资源,推进岭南文化海外传播。 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解和认识,规范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机制。改革公共文化建设管理机制和运行方式,推动“建、管、用”同步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确保完成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重点惠民工程。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更多如广州市图书馆林安分馆、黄埔区图书馆万科山景城分馆等模式的公共文化场所。加强对不同部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和资源的统筹,持续推进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博物馆服务等文化旅游服务场所质量提升,推动公共文化与其他领域相容共生。探索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赞助,共同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文化志愿者队伍。 六、加快打造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培育文旅产业新业态,鼓励“文化+”“创意+”“设计+”“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发展内容产业,培育以数字出版、数字视听、数字学习以及数字娱乐领域等全新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带动新的产业集群发展。将文交会办成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及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支持商会组织文化企业集群走出去,把更多的广州文化创意产品和供应链带到海外市场。 第二节 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一、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建设 统筹规划、科学部署,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56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建设群众“举步可及”的体育设施。盘活闲置资源,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绿道碧道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有序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二、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办好“广州100”越野赛、横渡珠江、“市长杯”系列赛、户外运动节、广州市全民健身日等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引导体育协会积极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赛事,让公益体育活动走进社区、走进乡村。普及冬奥知识,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羊城运动汇57”。 三、提升体育赛事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以筹办国际足联世俱杯为契机,不断引进更多国际性、区域性高水平赛事。积极推进广州马拉松赛、世界羽联世界羽毛球巡回赛总决赛、广州国际女子网球公开赛、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南沙帆船赛等重点赛事,提高赛事影响力。 四、培育体育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文化+”“体育+”“创意+”“设计+”“互联网+”的文化体育产业跨界融合,推进体育与文商旅创居医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以数字出版、数字视听、数字学习以及数字娱乐为主导,线上与线下互动,推动文化和体育赛事服务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文化体育项目生活化、大众化。积极拓展体育新业态,打造较完善的电竞产业生态圈,基本建成“全国电竞产业中心”。推动马匹运动及相关产业发展,加大与香港赛马会合作,大力打造穗港赛马产业经济圈58。 五、提升体育惠民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以更高质量、更高品质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政策,并优先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创新优化惠民模式,推广“互联网+体育”,继续做好“群体通”便民惠民服务工作。推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场馆,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第三节 健全国民休闲服务体系 一、优化国民休闲空间 全面拓展公共休闲空间,有效增加绿道、休闲广场、社区公共休闲活动中心等公共休闲空间供给。联动市区两级,实施公园拆围透绿及景观品质提升工程,打开休闲步道两侧空间,增加缓跑径、体育游乐设施和科普设施,兴建公园绿地足球场,继续推进公园厕所革命,规范道路绿化配套设施,推动自然与人文环境有机融合。完善城市雕塑建设,推动城市雕塑与空间环境相协调,提升公共空间活力。 二、创新国民休闲产品和服务 在全域旅游引领下,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旅游供给体系。推动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促进休闲旅游新业态发展。塑造“一江两岸三带”世界级滨水景观,丰富“珠江夜游”旅游产品。创建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持续推动番禺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依托汉溪—长隆—万博商旅圈等功能区,打造集“食、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文商旅产业带。推动邮轮旅游发展,支持南沙邮轮母港建设。 三、全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休闲服务一体化发展 不断丰富大湾区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休闲旅游等精品线路,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吸引更多境外游客。开发湾区“一小时生活圈”和高铁“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继续推进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联合大湾区城市开展文化传承之旅,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59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专栏8 “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在建项目:广州文化馆、广州美术馆、广州粤剧院、广州科学馆、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改扩建项目、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广州市国家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项目、番禺区图书馆新馆项目、番禺工人文化宫项目。 二、规划项目:广州博物馆、珠影粤港澳大湾区电影港(珠影粤港澳大湾区电影博物馆)、天河区图书馆新馆、国际湿地馆、外贸博物馆、越秀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南海神庙历史文化综合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施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加快建设岭南文化中心、推进海丝文化保护传播、弘扬创新文化。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制,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社区综合服务。强化社会保险兜底功能,加强社会救助,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服务。 第一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一、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登记数据的应用及共享,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进我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工作。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养老金调整等政策。探索完善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机制。实施湾区“社保通”工程60,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依托省大集中系统,继续落实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继续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按计划推进全额单位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和财政贴息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实现过渡期退休“中人”新老办法待遇平稳过渡。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依托省大集中系统,继续落实好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二、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规范,并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级统筹要求,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分类保障,建立待遇与保障挂钩机制,实现公平适度保障。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根据病种性质和医疗费用情况实行分类保障,建立门诊特定病种长处方管理制度,统筹做好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保障。 完善医保智能监控体系。创新实践“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61”,积极开展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方式,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风控”和“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我市医保监控的智能化、信息化、可视化水平。 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并根据服务特点完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和有关指标。积极适应“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开放多元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 三、完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有关任务,确保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强化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功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扩大政策覆盖面。 四、鼓励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鼓励企事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 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商业保险。完善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医疗。加大重大疾病、护理、失能收入损失等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增强定点服务机构长期照护供给能力。 第二节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一、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低保、特困对象和低收入家庭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研究制定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根据困难群众不同层次需求实施服务型救助,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二、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其他社会救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优化社会救助流程,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业务行政确认权限事权下放镇(街)工作,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建设完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六张网”62综合平台,构建“物质+服务+技术”救助新模式,兜牢兜好底线民生,实现智慧救助。 三、完善专项和急难社会救助 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制度,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应急运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提升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注重大数据、GIS地理信息、物联网等前沿科技支撑,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中小学师生和灾害社工服务队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和紧急救助程序。 四、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进一步明确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加强第三次分配制度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公益慈善工作。适当运用财政杠杆撬动全社会慈善捐赠。引入高效管理和竞争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益事业效率。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为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救助提供便利。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公益慈善文化,深化“慈善之城63”建设。 第三节 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一、拓展社会福利普惠面 加快推动社会福利适度向非户籍人口延伸,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落实长寿保健金、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完善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顾服务体系。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推进“群防群助”,完善以救助管理机构为核心、以社区为终端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 二、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加快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格局。强化殡葬公共资源配置投入,支持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兴建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纪念设施,鼓励各区加强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发展“互联网+殡葬服务”,推进文明节俭治丧进程。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殡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三、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推进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围绕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护理、医疗和全面发展需求,推动专业机构和社区站点相结合,提供更加人性化、规范化服务。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充分运用社区资源,促进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参与社会。 第四节 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一、加快推进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 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0分钟优质生活服务圈建设,加强社会协同,发挥科技力量,充分调动政府、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城乡社区服务资源,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生活品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都市治理能力水平,加快推广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等经验做法,构建线上线下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 二、促进社区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推广社区基金(会)、“五社联动”、公益“时间银行”64等经验做法,完善特色服务竞争等工作机制,继续拓展包括城乡社区协商议事、社区大配餐、网格化管理等平台,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构建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社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评估评价,动态调整公共服务项目设计、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共建社区公共服务,不断优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贯彻落实省社工“双百工程”部署要求,实施“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65”,建设双百社工站,推动社工下沉社区、扎根社区,打通服务民生的“最后一米”。探索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有针对性开展城乡社区志愿者服务。 三、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新型社区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社区公共服务赋能。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家政等多种公共服务与信息资源集成。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现实与数字“孪生”社区,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拓展需求画像、个性化定制等功能,推动社区服务从被动供给向主动推送转变。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创新在线服务模式,打通社区服务“最后一公里”。 专栏9 “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社会治理项目:市回民公墓项目、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项目首期工程、市福山公墓配套设施项目、市福山公墓(一期工程)第三骨灰堂项目、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第六骨灰堂项目、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二期工程项目、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项目。 二、残障综合服务项目: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住院大楼项目、广州市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含老年大学)项目、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院区消防系统项目、广州市社区治理示范平台。 三、社会救助项目:市救助管理站升级改造项目。 四、慈善事业项目:市福彩综合业务中心项目、市慈善大楼项目。 第十三章 优抚关爱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增加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权利,让经济发展成就更多、更公平、更实在惠及各类群体。 第一节 健全优军服务体系 一、创新构建移交安置机制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相关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移交安置政策体系,优化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建立退役安置与服役贡献挂钩、与个人德才匹配的安置机制,完善优化积分选岗安置办法,努力实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二、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进一步增强全员适应性培训的时效性,完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学历提升计划,扎实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三、健全优化抚恤优待保障体系 坚持待遇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分类保障,突出烈士遗属、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对象,高标准落实其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坚持待遇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落实中央、省提标政策,保障抚恤优待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动态调整。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享受公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救助等方面待遇保障的基础上,再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坚持精神与物质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提升军人荣誉感和尊崇感。 四、强化深化褒扬纪念工作 完善英烈名录,深挖英烈事迹,讲好英烈故事,厚植广州红色文化;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机构,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建立纪念设施巡查巡检制度,落实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责任;有步骤地建立军人公墓、烈士英名墙、烈士事迹展陈和宣教设施,配备英烈讲解员。完善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体系,将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纳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逐步推动军人公墓规划建设。 五、深化双拥模范城(区)创建 推动双拥文化建设,培树一批双拥先进典型,加强“一栏、一刊、一网”的网络阵地管理建设;推进双拥主题教育公园、双拥文化广场等场所建设,推出一批反映广州双拥实践的文艺作品,打造广州特色双拥品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支持部队建设,主动配合部队完成跨军地改革任务,健全军地协调和双向支持机制;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军民联欢会、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双拥文化活动,引导驻穗部队主动参与急难险重任务,大力支持广州经济社会建设;建立健全与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相适应的平时支训、战时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军供保障体系建设。 第二节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国家妇女发展纲要,持续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权利、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逐步开展适龄女生免费HPV疫苗接种项目。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利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指标监测工作。加强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加强来穗未成年人关爱和法治教育,助力来穗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促进来穗未成年人融入广州。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建设体系建设,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一站式”工作室66、“青年地带67”、专门学校68的建设力度,推进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侵害社区(村)”。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落实镇(街)层面全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完善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提升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建立健全儿童统计制度,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脊椎侧弯,到2025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脊椎侧弯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力度 健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查、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防止困境儿童伤害他人,做好生活和监护“两兜底”以及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四保障”。稳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与孤儿齐平政策。扎实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升养、治、教、康、置一体化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全面建立家庭、学校、政府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稳步推进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建设,适度面向全社会有综合康复需求的儿童拓展服务,让更多儿童享有优质综合康复资源。 第四节 加强家庭教育与建设 一、加强家庭教育 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各方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市区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推动社区(村)家长学校全覆盖,对辖区内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促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家庭建设 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69”。创建家庭友好型城市,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第五节 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和发展能力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各项生活保障措施,稳步提高相关救助及补贴标准。对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者其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采取一户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及时帮扶。对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困难的,协调社区安排人员上门探视、监护照料。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加强残疾人福利帮扶,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机构寄宿式托养、机构集中日间托养、社区居家安养等多形式全覆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工程,持续推进市、区、街镇三级康园工疗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补贴标准,进一步推动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加强残疾人自我照顾能力训练、室内外移动能力训练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并提供职业介绍、辅助性或支持性就业服务。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协同,促进失能标准和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实现有效衔接。鼓励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及其家庭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探索建立特殊需要信托制度,满足残疾人的长期照顾需求。 三、深入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 强化残疾预防能力,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制定残疾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全市残疾预防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持续发挥全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作用。加强慢性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地方性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强化残疾预防宣传,制定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引入医疗机构进入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系统性医疗康复训练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便利性,加快推动“互联网+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四、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性岗位,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开发更多残疾人就业岗位,形成可复制的就业模式。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残疾人,强化落实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具体举措。推动盲人按摩业创新发展,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发展适应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的辅助性就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通过“一对一”帮扶形式,主动抓好线上线下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增收。探索建立残疾人职业重建制度,试点智力、精神残疾人毕业生职业转衔项目。 五、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加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推动残疾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提高残疾幼儿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完善广州特色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及IEP实施模式70和标准流程。健全残疾学生教育扶助政策,加大残疾人受教育补贴,减轻残疾人家庭教育负担。创新残疾人职业培训方式方法,采取送教上门、网上教学等方式,让残疾人不出家门即可学习培训课程。开展残疾人定岗在岗培训,有针对性开设培训课程。 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扶持发展特殊艺术项目和适合残疾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积极参加2024年全省第十一届残疾人文艺汇演。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落实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选拔本市高水平残疾人运动员参加2022年全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力举办好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广州市残疾人运动会。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激励制度,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运动员奖金及训练补贴发放工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交流。 七、推动智慧无障碍城市建设 加快城市生活空间智慧无障碍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主要商业区、大型医院、大型居住区、旅游景区新建或改造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卫生间。加快推进无障碍社区、无障碍校园建设,落实名镇名村、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继续实施全覆盖战略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化残疾人无障碍交通出行环境,加快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城市信息交流智慧无障碍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建设,落实公共交通系统、医疗服务系统的信息无障碍改造。 专栏10 “十四五”时期重点群体关爱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残疾人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广州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 二、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工程:城乡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做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 三、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程:建立1个儿童友好示范区,每个区分别建设1个儿童友好型示范街道(镇)、10个儿童友好型示范社区(村)。 四、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工程: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市烈军属疗养院整体升级改造工程、广州市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现我市人口发展与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目标,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强化资源保障和重视规划评估监督,建立健全有利于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和党组织在推动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组织实施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及职责分工,认真比照,出台实施相应的区或部门人口与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要严格落实区或部门主办和实施责任制,各区或部门是规划或行动方案的第一责任者,对规划或行动方案负全部责任。区或部门“一把手”在抓总实施的同时,要明确分管副职及相关部门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形成指导、领导和落实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保证层层有落实、事事有人抓,效果日趋显现。 第二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强化项目支撑,以规划带动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围绕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十四五”期间公共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围绕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体、社会服务等社会民生关键领域,谋划新建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为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进一步完善项目策划、生成、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事业项目储备机制,保持合理的项目储备规模,保证有限资源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第三节 增强资源保障 一、加强政策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完善财政、融资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营造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 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教育、公共卫生等财政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在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时的优先地位。重点加大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领域财政投入,努力保障教师、医生护士、护工更有尊严地从事专业工作。打造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三、优化资源配置 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拓宽公共服务资金来源,增强民众享受服务的选择权和灵活性。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在公共服务资金筹集和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辅助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充分吸引利用外资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市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制定完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的具体标准。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养老、托育等领域公共服务设施补点建设,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和土地供应。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开发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残疾人照护等公益性岗位,加强内地劳务输出地政府合作,鼓励内地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等各类人员来广州从事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残疾人照护等服务业。提高护工待遇与社会地位,加大落实护理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进一步加大与境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加快培养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行业实用专业人才。支持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残疾人照护机构与内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订单培养专业人才。鼓励高等教育院校增设社会公共服务专业,扩大招生人数,培育公共服务高级专业人才。 第四节 重视规划评估监督 一、加强规划评估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年度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规划实施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做好规划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结果运用,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强化动态调整 及时加强对上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国家、省和国内同类城市人口政策及公共服务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我市人口政策、公共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开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动态维护,始终体现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三、加强监督问责 建立健全实施过程监督奖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民主透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强化过程监管,把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1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各级政府承担兜住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是政府最应优先保障的公共服务内容,是公共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考虑到政策延续和财政保障能力,本规划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为就业创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障、重点群体关爱等九个领域。 2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引导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的责任。立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基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使得公共服务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确保“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3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4“1+1+3”新一轮迁入户政策体系:广州市新一轮迁入户政策体系共包括5份文件。其中,“1意见”指《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1规定”指《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3办法”指《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三类管理办法。 5教育集团:将一所优质品牌学校(核心校)和若干所其他学校组成学校共同体(教育集团)的办学体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核心校为龙头,推动集团内各成员校同步、优质、均衡、特色发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6一码通用:电子健康码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基于居民身份证开发的居民就医看病的“身份通行证”,可通过“广州健康通”微信服务号、小程序、医院服务窗口和医院自助机申领。居民将电子健康码存储于手机或贴在病历本上,就医时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跨机构、跨区域、跨系统使用,实现“一码通用”,享受预约诊疗、移动支付、检验检查、取药、健康档案查询、报告查询等医疗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妇幼保健、预防接种、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下一步,将逐步扩展到享受基层首诊、健康检测、健康教育、在线咨询等更多便民事项。 7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托高水平医院设置的国家级医学中心,旨在打造医学高地,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1+6”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置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省人民医院设置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设置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设置国家神经区域医疗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设置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设置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 9长期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服务或护理费用的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从2016年开始试点,广州是首批试点城市。 10医养结合: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11“906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市96%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其中社区照料、社区康复等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的老年人;4%的老年人可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养老。 1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X”: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服务3个基础项目加上若干个特色试点项目。 13 长者助餐配餐服务: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的活动。 14“家政+养老”服务:指推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将生活照料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80%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生活照料服务。 15“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安通”全天候为长者提供紧急呼援、GPS 定位、咨询转介、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提示服务等基本服务,并通过智能腕表、智能手机、云血压计、生命体征检测等智能终端设备,为用户提供健康监测、移动医疗、电子围栏、智慧保姆、智能预警、服务定制等智能居家养老服务。 16共有产权住房: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以部分产权设定销售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并通过约定限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保障性住房。 17群体通:2013年,为实现广州亚运会后公共体育场馆赛后充分利用目标,解决市民迫切的“订场难、价格贵”的痛点,广州市体育局以体育便民惠民为着力点,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上线开通“群体通”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体育场馆和赛事活动资源,为广大市民群众、体育场馆和体育社会组织提供一站式“互联网+体育”便民惠民服务。近年来,“群体通”平台实施“立足广州、辐射周边”发展战略,目前应用范围覆盖广州、佛山、肇庆、清远、中山、东莞等6个城市,形成“1+5”城市应用格局,提供跨地域体育便民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公益服务形象,逐渐成为“引领广东、推动融合、影响全国”的新型体育品牌。 18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对日益严峻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第一次做出了政策回应和制度安排。 19三孩生育政策: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20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2019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全国部署11个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范围包括广州市花都、从化、增城3区、清远市2区1县1样板区。广清接合片区被确定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后,广州市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的改革探索和建设,推动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促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把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塑造为跨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典范。 21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素养是指个人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健康信息,以及对这些信息的正确理解,并运用这些信息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与基本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指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 22全科医生:又称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守门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工作,能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连续、有效、及时和个性化的医疗保健服务,是“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 23 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24差别化弹性入户政策:为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我市研究制定的在市内不同区域间实施差别化的入户政策,以吸引更多年轻、高素质的工匠型人才到我市郊区新区工作生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5“人地钱”挂钩:是指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等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度挂钩,是调动地方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的政策机制。 26产教融合:是指根据所设专业,积极开办专业产业,把产业与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把学校办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为一体的产业性经营实体,形成学校与企业浑然一体的办学模式。 27双元育人:双元制是源于德国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要求职业学校学生须经过两个场所的培训,一元是指职业学校,主要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元是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主要是让学生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28“穗岁平安”人才综合服务保障政策:加大人才服务政策统筹力度,与专业社会机构合作,围绕人才住房、健康医疗、子女入学、创新创业等方面需求实施一揽子综合服务保障措施,并建立一体化人才服务工作体系。 29“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在广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广州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资助优秀博士生前往世界知名大学(综合实力世界排名前300名的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的项目。 30基础研究青年英才项目:为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培养人才,“菁英计划”增设“基础研究青年英才项目”,面向在穗高校的基础研究和符合广州市重点产业方向的相关专业,通过奖学金等方式择优支持一批在校大学生。 31 新业态就业: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提出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共享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开辟就业新空间。 32分时就业:利用数字经济,不用固定时间进行的专职或兼职的灵活就业方式。 33“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计划:2018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以“工程”方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是稳就业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相关工作落地,我市制定“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计划。 34 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广州市推进“实施十项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之一,帮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实施“羊城工匠”行动计划,面向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培训,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积极引导新生代产业工人创业创新等。 35“互联网+就业”服务:将互联网与数据、服务、平台三个方面相结合,探索构建“互联网+就业”的新型服务模式,一是实现了就业失业登记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向移动式公共就业服务延伸,推出了“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服务”“就业失业登记微信应用”“就业失业登记自助终端应用”和“就业失业登记短信推送服务”,三是“线上+线下”双轮驱动,提升“互联网+”与公共就业服务的契合性,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36副业创新: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提出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 37三次分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第三次”并不是指在时序上一定要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因此,第三次分配可理解为不同于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的“第三类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38“校内走班”和“跨校走班”:随着新高考实施,原来固定班级的教学组织形式难以适应学生多样的选择需求,需要积极实施走班教学。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学生选择、班级规模等因素综合协调,实施多种形式的校内走班。可以全员、全科走班,实现每个学生一张课表,也可以基本保持语数外行政班格局,选考科目走班;还可以将选考科目相同的学生编为同一行政班,这种方式适合规模较小的学校。突破边界的跨校走班,指在学区内、教育集团内走班。 39两个只增不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明确了“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即“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40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指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制定中职学校(三段)和高职学校(二段)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单独编班,先在中职学校就读3年,符合转段考核条件和要求的,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2年;其中,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试点院校试点专业,高职学段2年的教学工作可放在试点中职学校进行。 41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学校:我国高等教育总体上可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应用型本科学校主要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其本科培养占较大比重,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42“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师范”:2019年4月,教育部相关部门发布“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明确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师范”等建设,引导高校全面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新工科”对应新兴产业的专业,如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机器人、云计算等,包括传统工科专业的升级改造,将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需要,加强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新医科”作为构建健康中国的重要基础,要实现从治疗为主到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全覆盖,提升全民健康力。“新文科”建设则是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新科技革命交叉融合,培养新时代的哲学社会科学家,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新师范”是指在传统师范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高水准、更系统化、更智能化、更具开放性的教育,形成师范教育新目标、新形态、新模式。 43一主一副五分网络化:“一主”指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主中心,覆盖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南部地区,体现广州市优质医疗服务水平;“一副”指南沙设立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重点布局国际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五分”指黄埔、番禺、花都、增城、从化五个医疗服务分中心。 44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2018年6月,省出台实施《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推动重点建设医院的医疗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争取到2022年,建成1个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和若干个专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新增2—3名院士、2—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6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取全国百强医院达15家以上。 45安宁疗护:对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离世。 46紧密型医联体:医联体即医疗联合体,是指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整合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主要目的是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其从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紧密型医联体和松散型医联体两类。紧密型医联体是利益、责任和发展的共同体,其最大的特点是人、财、物统一调配,经济利益一体化。 47中医治未病: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发展。一是未病先防、二是既病防变、三是愈后防复,其目的就是让人少生病、晚生病、更健康,倡导预防前移的理念。 48时尚中药:用先进的科研技术,用当前最流行的年轻人易于接受的市场推广模式,打造大众最需要的健康产品。 49治未病“1+4”:指治未病的一个整体规划,四个子方案,分别为慢病管理、母婴保健、中西医协同、神志病。 50“1+N”服务网络: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形成“1+N”服务网络。 51喘息服务: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居家重度失能老人免费提供一定时间照护服务,让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属得以喘息,疏解压力,减轻照顾负担。 52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3银龄安康:广州市于2014年10月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下简称“银龄安康行动”),“银龄安康行动”保障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银龄安康行动”突破了商业保险不能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的限制,弥补了社保、基本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上的不足,大大提升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减轻个人、家庭和政府的负担。 54“一核六片四廊”红色文化发展空间格局:一核指越秀核心片区,依托中共三大会址、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广州公社旧址、农讲所旧址、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团一大旧址等众多红色文化史迹,打造全市红色文化展示中心区、红色文化教育宣传主阵地、红色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六片指六大红色特色片区,包括黄埔军事文化展示片区、花都农民运动文化展示片区、西部工人运动史展示片区、东北部红色镇村建设示范片区、新中轴线改革开放文化展示区和南部新时代发展成就展示片区;四廊指建设东西南北四个发展廊,通过不同红色主题概念策划,联动越秀核心片区与六个特色片区、中心城区与外围城区的红色资源,广州市将建设红色文化发展的空间布局向东西南北发展,拓展为西向发展廊、东向发展廊、北向发展廊和南向发展廊。 55羊城之夏: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8部门联合开展的“羊城之夏”青少年暑期系列活动,是广州市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的大型阅读推广品牌活动,自1980年以来,在青少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羊城之夏”每年围绕一个主旨活动、近2000项分活动展开,为广州青少年提供校外阅读、科普创新、志愿服务等活动平台,联通市、区、街镇、社区四级活动网络,形成了“机构联合,市区联动”的高效组织模式,打造了“全市有主题 一区一品牌 阅读推广在身边”的高效服务网络,社会参与度广,每年有数十万读者参与,社会影响力显著。 56“六个身边”工程: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 57羊城运动汇:由“市长杯”“户外运动节”“体育节”“民族传统系列活动”“社会力量品牌活动”等5大系列赛事活动组成。赛事活动主题鲜明、各具特色,贯穿全年举办。 58 穗港赛马产业经济圈:香港赛马会与广州市政府签署框架合作协议,通过充分利用赛马会的国际地位及广州从化马场的世界级设施,在广州建立一个商业上可行并可持续的国际级赛马体系,从而提升从化马场的定位,促使从化马场成为穗港赛马产业经济圈的发展核心,并为国家国际级赛马提供策略平台。此外,广东省与香港特区政府也签署协议,宣布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设立粤港马产业合作专责小组,推动大湾区马产业发展。从化马场巨大的集聚功能及溢出效应,有望催生区域内千亿规模的赛马产业经济。 59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以历史为纽带,以游径为“线”,将承载着粤港澳大湾区共同记忆和文化情感的历史文化资源“串珠成链”,通过价值挖掘强化文化遗产的关联性,共同展示文化交融性和岭南文化特质。首批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包含孙中山文化遗产游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游径、华侨华人文化遗产游径、古驿道文化遗产游径和海防史迹文化遗产游径五大主题共27段实体游径。未来,还将逐步深入挖掘更多粤港澳三地共有的主题元素,计划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体系,促进大湾区内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塑造和丰富粤港澳大湾区人文精神内涵。 60 湾区“社保通”工程:广东省出台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明确港澳台籍人员养老保险费延缴、补缴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措施,支持深圳先行先试出台外籍人才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政策,完善港澳人员社保经办服务,实现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跨境使用,指导珠三角地市跨境建立社保服务点。 61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广东省从2017年开始部署,2018年全国率先在省内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工作已从先行先试走向先行示范。广州市自2018年全面实施基于大数据病种(DIP)分值付费改革以来,将大数据、智能化管理手段创新应用于医保支付,形成“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医保支付与监管的一体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62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六张网”:即织密织牢各级各部门责任网、社会组织网、志愿服务网、家庭成员网、联系帮扶网、科技支撑网等兜底保障“六张网”。 63慈善之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后,广州率先响应并贯彻落实,启动“慈善之城”的创建工作,并写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深入开展“慈善之城”创建工作,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协作、公众参与”的慈善工作格局,实现具有广州特色的“人人慈善为人人”的城市慈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动广州慈善事业出新出彩,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64公益“时间银行”:在政府指导下,由社会组织、企业、社工站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搭建的、社会化运作的综合性志愿服务支撑平台,该平台集志愿服务发布、志愿服务时数记录、志愿服务积分存储、积分捐赠和兑换于一体,按照1∶1比例将志愿服务时数转换为时间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服务和物资。 65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是指按照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要求,我市需在2022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66未成年人保护“一站式”工作室:2018年8月,广州市未保委会议明确要求制定一套涉及未成年人的办案流程指引,构建“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建设可实现特殊救治、同步心理干预等救助及伤情检验、DNA物证提取、询问等“一站式”工作室。2019年12月,第一个市级“一站式”试点工作室落成使用。2020年12月,经市未保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验收,全市每个区都已建成“一站式”工作室,其中医院站8个、司法机关站4个,广州市成为全省首个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工作室全覆盖的城市。 67青年地带: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品牌项目,是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专属阵地,2015年起在全市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站(青年地带),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社工机构承接,为6—25岁的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无偿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引导、服务青少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68专门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69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全国妇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为主线,聚焦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需求新期盼,把握家庭领域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建设、家庭研究为重点,统筹和创新推进家庭工程,助力家庭发展和社会建设,夯实家庭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基点作用。 70IEP实施模式: Institute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即个别化教育计划,是指为接受特殊教育的每一位残疾学生制定的适应其个人发展需要的教育方案。《广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首次提出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逐步建立健全市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评价体系,构建广州特色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及IEP实施模式和标准流程,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22年5月30日印发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