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劳务外包经市政府批准,市人社局印发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万余人。此次待遇调整工作,市人社局提前谋划、精准施策,坚持办好民生实事,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社会“稳定器”和“减震器”作用,获得群众普遍好评。 一是保公平,逐级档次调整。根据伤残等级逐级调整待遇标准,其中,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由高到低分别增加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达到4421元;工伤退休人员在增长养老金基础上,再按照伤残等级分别增加60至30元,调整后工伤补贴人均达到671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4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5元,调整后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863元,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 二是兜底线,设定待遇下限。遵循公平、托底原则,对在职和退休的工伤人员按照伤残等级设定了待遇下限,即一级4386元、二级4195元、三级4005元、四级3814元;同时也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设定了最低下限,即配偶1846元、其他供养亲属1383元,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 三是重宣传,扩大知悉范围。结合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制作政策问答等解读材料,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待遇调整工作平稳运行。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政策,确保工伤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守住民生底线,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让群众不断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