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写作的十大注意事项
说的直白点,写好了,就是画龙点睛,锦上添花。写坏了,就有可能画蛇添足,弄巧成拙。 不论解除劳动合同书具体的写作格式,任何解除通知书均需具备如下要素: 1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发出的相对方要明确、唯一 在解除通知书开始,至少应当包括劳动者名字、身份证号等,从而确保发出对象的准确性、唯一性。 另外,建议用人单位在制作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时,可对其是否属于特殊人群进行必要性说明。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对于特殊人群,如医疗期内、三期等人群应进行特殊说明,证明劳动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保护的人员。 2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具体解除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 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至少应当包括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名称等,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定性。如果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将具体用工的方式,用工时间等予以明确,说明双方解除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理由以及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以及第41条所列明的解除理由,且应当确保解除事实与法律对应。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是否可以同时写多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多列理由意味着需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另外,用人单位也不能不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理由中涉及调岗、培训、协商等程序性事项的,我们建议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予以说明。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的,请写明具体征求工会意见的情况。 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写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并明确各类待遇的支付 具体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等。当然,这部分内容本身不必然影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但将这部分内容说清楚,有利于尽量避免双方误会,减少纠纷的发生。 同时,在解除通知书中应当说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截至时间,并提示员工注意衔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如果有其他福利待遇的,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说明,尤其建议对于员工离职后不再享有的福利待遇予以明示。 5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以及工作交接等事项 因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需要送达劳动者方能生效,所以,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表述就是一个问题,不能当然的说明解除通知书成文之日即为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具体时间要综合考虑送达方式以便确认,或者写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工作交接核心是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要求员工配合档案转出;其次,应当告知劳动者按时如约办理工作交接,并说明不办理工作交接的法律责任。 6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应当说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等条款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