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津市人社局传出消息,天津的劳务外包公司从今年6月1日起,天津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企业高温补贴制度。企业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时,企业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了解,天津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2013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1元。同时,从今年开始,天津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天津市人社部门强调,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冯兆君)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