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3月16日,塘沽的劳务外包公司国机精工披露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据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880人,劳务派遣人数为1187人,劳务派遣员工占总用工人数的比例为38.70%。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用工需求随之快速增加,同时,因国有企业入职程序较为严格,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补充用工缺口,导致劳务派遣比例较高。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比例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此外,公司已出具《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函》:“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目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较高的情形,就规范该等情形,公司承诺如下:将在5年内将劳务派遣员工占比降低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王磊)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