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乐如意”: 您好,滨海新区劳务外包如果是跟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我应该向合同签订方要说法儿?还是找实际所在的单位? “乐如意”,您好!按您所说的情况,实际上您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也是通常所说的“用人单位”;您平时工作的地方就是“用工单位”,也就是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据此,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发生了劳动争议,您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让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