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滨海新区劳务派遣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这部法律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帮助读者学习、理解《劳动合同法》,本报今天特刊发由全国人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专题文章。 7月30日,读者在湖北宜昌市新华书店里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刘君凤摄 民主科学立法的典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景宇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大家认为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通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劳动合同开始适用于国有企业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世纪90年代,逐步推广到各类企业的全体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对于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深刻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行业和单位甚至相当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首先,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个历史性转变是成功的,解放了生产力,增加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同时,由于企业形式的多元化和市场竞争的尖锐化,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依法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其次,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需要。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特别是加强关注民生、保障权利等方面的立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社会领域立法,使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劳动者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努力形成公平正义、奋发进取、安居乐业的社会和谐局面。劳动合同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最后,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我国劳动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1994年制定劳动法时,我国刚刚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关系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总结劳动法实施十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法律制度,实属当务之急。
(资料图片)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孙春兰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度作出了全面的规范,并对与劳动合同紧密相关的集体合同制度也作了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效规范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细化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劳动合同法》,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切实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坚持和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劳动立法的本质要求,是客观现实向我们提出的重要课题。工会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把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推动用人单位做到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和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坚持劳动行政执法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劳动合同法》的严格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必须强化劳动行政执法和群众监督,把两者结合起来。严格而有效的劳动行政执法是用人单位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和遵循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保证。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自上而下的劳动行政执法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推动实施是劳动保障部门职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孙宝树 作为从源头上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在全面总结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对劳动者和企业普遍关心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既是对现行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继承,又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二是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三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新的突破。在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的同时,对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五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此外,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带来的问题,有效保障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和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专门的培训,使劳动保障系统的每一位干部都熟悉这部法律,精通法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全面清理有关政策法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及时加以修改。四是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五是大力加强监察执法,组织开展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做好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等工作,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劳动合同法》全面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 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孙晓华 工商联作为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十分重视推动会员企业建立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在已开展多年的“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等表彰活动中,都将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等作为评选的基本条件。《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非公经济不能缺位,工商联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 目前,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口日渐增多,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用工主体,为扩大就业、保持稳定和发展经济、消除贫困作出了重要贡献。民营企业在善待员工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在一部分企业中也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民营企业的人事制度、用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民营企业应充分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劳动合同法》,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企业人事制度。 要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好,首先需要正确理解、提高认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虽然突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或者排斥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关系来看,现代劳动法的理念已经实现了二者从“斗争”向“合作”的转变,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终极目的正是“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企业发展来说,是有利的。当企业员工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自觉自愿为本企业尽职出力时,企业自然而然减少了许多“麻烦”,各项管理指标必然有所提升,成本却得到降低。这应该是所有用工单位都希望的。 其次是严格遵守、切实执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对于减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纷争,保障双方各尽其责、各得其利,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实施《劳动合同法》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我们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劳动者的责任感和技术素质,达到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受益的双赢局面。 衷心希望工商联的会员企业,特别是企业家常委、执委,从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带头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日报 2007年08月11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