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滨海新区的劳务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日常经营所需,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宏建先生、隋宏艳女士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2、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3、本次预计与青岛奥博的发生额为自公司处置青岛奥博部分股权后,青岛奥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12个月的累计发生额。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88865869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周红卫 注册资本:79,641.0841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505,928.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7,487.9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10,622.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79.91万元。 2、 公司名称:南京润和润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1X0UXK4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168号9幢586室(阳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钟毅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18年8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4,379.94万元,净资产为1,271.4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979.37万元,净利润为200.52万元。 3、 公司名称:青岛奥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CHFAA2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祥源路科捷自动化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程继国 注册资本:5,0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7日 经营范围:机器人、工业数字化、智能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系统、信息化系统集成,网络及监控工程,机器视觉产品、机械设备、模具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维护;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7,279.54万元,净资产为-2,512.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43.23万元,净利润为-2,961.47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先生之兄长周红卫先生担任董事长、总裁且作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南京润和润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润云”)系润和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润和软件、润和润云系公司关联方。 青岛奥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奥博”)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将青岛奥博控股权转让后十二个月内将青岛奥博视为公司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货物、接受劳务等,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人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人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 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5、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 2024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4、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5、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6150万股。 2、 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作废处理156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12名)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9636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4.578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8名变更为156名,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1.86万股变更为37.28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08万股。 2、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10%但未达到20%,由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0%,故将对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部分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9070万股予以作废。 3、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考核得分为B,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3.183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4名变更为216名,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8.15万股变更为214.967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 2、 中期分红金额 以中期分红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 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4、 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8,375,511.2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08,936股后的股份总数111,891,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61,872.40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4,001,902.68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3,163,775.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1.6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9,161,872.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3,86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28.08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1、 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 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采用与“合同资产”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633.36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61.44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861.44万元(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 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宏建、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4月3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954,320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8.1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480万股的2.25%。 (3) 授予价格(调整后):人民币36.02元/股 (4)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34人 (5)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定比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 2024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4)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5)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三) 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4,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11日,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 2、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三) 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4,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4月11日。 (二)本次拟归属数量:954,320股。 (三)本次拟归属人数:216人。 (四)授予价格:36.02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首次授予价格由36.22元/股调整为36.02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21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日。 本次归属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 |